春
秋 左 氏 傳
左傳·隱公
(傳)惠公元妃孟子。孟子卒,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宋武公生仲子。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,曰為魯夫人,故仲子歸于我。生桓公而惠公薨,是以隱公立而奉之。
隱公(經一·一)元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一·二)三月,公及邾儀父盟于蔑。
(經一·三)夏,五月,鄭伯克段于鄢。
(經一·四)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赗。
(經一·五)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。
(經一·六)冬,十有二月,祭伯來。
(經一·七)公子益師卒。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王周正月,不書即位,攝也。
(傳一·二)三月,公及邾儀父盟于蔑,邾子克也。未王命,故不書爵。曰「儀父」,貴之也。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,故為蔑之盟。
(傳一·三)夏,四月,費伯帥師城郎。不書,非公命也。
(傳一·四)初,鄭武公娶于申,曰武姜,生莊公及共叔段。莊公寤生,驚姜氏,故名曰寤生,遂惡之。愛共叔段,欲立之。亟請於武公,公弗許。及莊公即位,為之請制。公曰:「制,巖邑也,虢叔死焉。佗邑唯命。」請京,使居之,謂之京城大叔。祭仲曰:「都,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,不過參國之一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將不堪。」公曰:「姜氏欲之,焉辟害?」對曰:「姜氏何厭之有?不如早為之所,無使滋蔓!蔓,難圖也。蔓草猶不可除,況君之寵弟乎?」公曰:「多行不義,必自斃,子姑待之。」
(傳一·四)既而大叔命西鄙、北鄙貳於己。公子呂曰:「國不堪貳,君將若之何?欲與大叔,臣請事之;若弗與,則請除之,無生民心。」公曰:「無庸,將自及。」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,至于廩延。子封曰:「可矣。厚將得眾。」公曰:「不義,不昵。厚將崩。」大叔完聚,繕甲兵,具卒乘,將襲鄭,夫人將啟之。公聞其期,曰:「可矣。」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。京叛大叔段。段入于鄢。公伐諸鄢。五月辛丑,大叔出奔共。書曰:「鄭伯克段于鄢。」段不弟,;故不言弟;如二君,故曰克;稱鄭伯,譏失教也:謂之鄭志。不言出奔,難之也。
(傳一·四)遂置姜氏于城潁,而誓之曰:「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!」既而悔之。潁考叔為潁穀封人,聞之,有獻於公。公賜之食。食舍肉。公問之。對曰:「小人有母,皆嘗小人之食矣;未嘗君之羹,請以遺之。」公曰:「爾有母遺,繄我獨無!」潁考叔曰:「敢問何謂也?」公語之故,且告之悔。對曰:「君何患焉?若闕地及泉,隧而相見,其誰曰不然?」公從之。公入而賦:「大隧之中,其樂也融融。」姜出而賦:「大隧之外,其樂也泄泄。」遂為母子如初。君子曰:「潁考叔,純孝也,愛其母,施及莊公。《詩》曰:『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』,其是之謂乎!」
(傳一·五)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赗。緩,且子氏未薨,故名。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;諸侯五月,同盟至;大夫三月,同位至;士踰月,外姻至。贈死不及尸,吊生不及哀,豫兇事,非禮也。
(傳一·六)八月,紀人伐夷。夷不告,故不書。
(傳一·七)有蜚。不為災,亦不書。
(傳一·八)惠公之季年,敗宋師于黃。公立而求成焉。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,始通也。
(傳一·九)冬,十月庚申,改葬惠公。公弗臨,故不書。惠公之薨也,有宋師,太子少,葬故有闕,是以改葬。
(傳一·十)衛侯來會葬,不見公,亦不書。
(傳一·十一)鄭共叔之亂,公孫滑出奔衛。衛人為之伐鄭,取廩延。鄭人以王師、虢師伐衛南鄙。請師於邾,邾子使私於公子豫。豫請往,公弗許,遂行,及邾人、鄭人盟于翼。不書,非公命也。
(傳一·十二)新作南門,不書,亦非公命也。
(傳一·十三)十二月,祭伯來,非王命也。
(傳一·十四)眾父卒,公不與小斂,故不書日。
隱公(經二·一)二年
春,公會戎于潛。
(經二·二)夏,五月,莒人入向。
(經二·三)無駭帥師入極。
(經二·四)秋,八月庚辰,公及戎盟于唐。
(經二·五)九月,紀裂繻來逆女。
(經二·六)冬,十月,伯姬歸于紀。
(經二·七)紀子帛、莒子盟于密。
(經二·八)十有二月,乙卯,夫人子氏薨。
(經二·九)鄭人伐衛。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公會戎于潛,修惠公之好也。戎請盟,公辭。
(傳二·二)莒子娶于向,向姜不安莒而歸。夏,莒人入向,以姜氏還。
(傳二·三)司空無駭入極,費庈父勝之。
(傳二·四)戎請盟。秋,盟于唐,復修戎好也。
(傳二·五)九月,紀裂繻來逆女,卿為君逆也。
(傳二·六)冬,紀子帛、莒子盟于密,魯故也。
(傳二·七)鄭人伐衛,討公孫滑之亂也。
隱公(經三·一)三年
春,王二月己巳,日有食之。
(經三·二)三月,庚戌,天王崩。
(經三·三)夏,四月辛卯,君氏卒。
(經三·四)秋,武氏子來求賻。
(經三·五)八月庚辰,宋公和卒。
(經三·六)冬,十有二月,齊侯、鄭伯盟于石門。
(經三·七)癸未,葬宋穆公。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王三月壬戌,平王崩。赴以庚戌,故書之。
(傳三·二)夏,君氏卒--聲子也。不赴於諸侯,不反哭于寢,不祔于姑,故不曰「薨」。不稱夫人,故不言葬,不書姓。為公故,曰「君氏」。
(傳三·三)鄭武公、莊公為平王卿士。王貳于虢。鄭伯怨王。王曰:「無之。」故周、鄭交質。王子狐為質於鄭,鄭公子忽為質於周。王崩,周人將畀虢公政。四月,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、鄭交惡。君子曰:「信不由中,質無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禮,雖無有質,誰能間之?茍有明信,澗、溪、沼、沚之毛,蘋、蘩、蕰、藻之菜,筐、筥、锜、釜之器,潢、污、行、潦之水,可薦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,行之以禮,又焉用質?風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蘋》,雅有《行葦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」
(傳三·四)武氏子來求賻,王未葬也。
(傳三·五)宋穆公疾,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,曰:「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若以大夫之靈,得保首領以沒;先君若問與夷,其將何辭以對?請子奉之,以主社稷。寡人雖死,亦無悔焉。」對曰:「群臣愿奉馮也。」公曰:「不可。先君以寡人為賢,使主社稷。若棄德不讓,是廢先君之舉也,豈曰能賢?光昭先君之令德,可不務乎?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!」使公子馮出居於鄭。八月,庚辰,宋穆公卒,殤公即位。君子曰:「宋宣公可謂知人矣。立穆公,其子饗之,命以義夫!商頌曰:『殷受命咸宜,百祿是荷』,其是之謂乎!」
(傳三·六)冬,齊、鄭盟于石門,尋盧之盟也。庚戌,鄭伯之車僨于濟。
(傳三·七)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,曰莊姜,美而無子,衛人所為賦《碩人》也。又娶于陳,曰厲媯,生孝伯,早死。其娣戴媯,生桓公,莊姜以為己子。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寵而好兵,公弗禁。莊姜惡之。石碏諫曰:「臣聞愛子,教之以義方,弗納於邪。驕、奢、淫、泆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來,寵祿過也。將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猶未也,階之為禍。夫寵而不驕,驕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鮮矣。且夫賤妨貴,少陵長,遠間親,新間舊,小加大,淫破義,所謂六逆也;君義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愛,弟敬,所謂六順也。去順效逆,所以速禍也。君人者,將禍是務去,而速之,無乃不可乎?」弗聽。其子厚與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隱公(經四·一)四年
春,王二月,莒人伐杞,取牟、婁。
(經四·二)戊申,衛州吁弒其君完。
(經四·三)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(經四·四)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。
(經四·五)秋,翚帥師會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。
(經四·六)九月,衛人殺州吁于濮。
(經四·七)冬,十有二月,衛人立晉。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衛州吁弒桓公而立。
(傳四·二)公與宋公為會,將尋宿之盟。未及期,衛人來告亂。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(傳四·三)宋殤公之即位也,公子馮出奔鄭。鄭人欲納之。及衛州吁立,將修先君之怨於鄭,而求寵於諸侯,以和其民。使告於宋曰:「君若伐鄭,以除君害,君為主,敝邑以賦與陳、蔡從,則衛國之愿也。」宋人許之。於是陳、蔡方睦於衛,故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,圍其東門,五日而還。公問於眾仲曰:「衛州吁其成乎?」對曰:「臣聞以德和民,不聞以亂。以亂,猶治絲而棼之也。夫州吁,阻兵而安忍。阻兵,無眾;安忍,無親。眾叛、親離,難以濟矣。夫兵,猶火也;弗戢,將自焚也。夫州吁弒其君,而虐用其民,於是乎不務令德,而欲以亂成,必不免矣。」
(傳四·四)秋,諸侯復伐鄭。宋公使來乞師,公辭之。羽父請以師會之,公弗許。固請而行。故書曰「翚帥師」,疾之也。諸侯之師敗鄭徒兵,取其禾而還。
(傳四·五)州吁未能和其民,厚問定君於石子。石子曰:「王覲為可。」曰:「何以得覲?」曰:「陳桓公方有寵於王。陳、衛方睦,若朝陳使請,必可得也。」厚從州吁如陳。。石碏使告于陳曰:「衛國褊小,老夫耄矣,無能為也。此二人者,實弒寡君,敢即圖之。」陳人執之,而請蒞于衛。九月,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于濮。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于陳。君子曰:「石碏,純臣也。惡州吁而厚與焉。『大義滅親』,其是之謂乎!」
(傳四·六)衛人逆公子晉于邢。冬,十二月,宣公即位。書曰「衛人立晉」,眾也。
隱公(經五·一)五年
春,公矢魚于棠。
(經五·二)夏,四月,葬衛桓公。
(經五·三)秋,衛師入郕。
(經五·四)九月,考仲子之宮。初獻六羽。
(經五·五)邾人、鄭人伐宋。(經五·六)螟。
(經五·七)冬,十有二月辛巳,公子彄卒。
(經五·八)宋人伐鄭,圍長葛。
隱公(傳五·一)五年,春,公將如棠觀魚者。臧僖伯諫曰:「凡物不足以講大事,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舉焉。君,將納民於軌、物者也。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,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不軌不物,謂之亂政。亂政亟行,所以敗也。故春搜、夏苗、秋獼、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。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。昭文章,明貴賤,辨等列,順少長,習威儀也。鳥獸之肉不登於俎,皮革、齒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於器,則公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、川澤之實,器用之資,阜隸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」公曰:「吾將略地焉。」遂往,陳魚而觀之,僖伯稱疾不從。書曰「公矢魚于棠」,非禮也,且言遠地也。
(傳五·二)曲沃莊伯以鄭人、邢人伐翼,王使尹氏、武氏助之。翼侯奔隨。
(傳五·三)夏,葬衛桓公。衛亂,是以緩。
(傳五·四)四月,鄭人侵衛牧,以報東門之役,衛人以燕師伐鄭,鄭祭足、原繁、泄駕以三軍軍其前,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。燕人畏鄭三軍,而不虞制人。六月,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于北制。君子曰:「不備不虞,不可以師。」
(傳五·五)曲沃叛王。秋,王命虢公伐曲沃,而立哀侯于翼。
(傳五·六)衛之亂也,郕人侵衛,故衛師入郕。
(傳五·七)九月,考仲子之宮將萬焉。公問羽數於眾仲。對曰:「天子用八,諸侯用六,大夫四,士二。夫舞,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,故自八以下。」公從之。於是初獻六羽,始用六佾也。
(傳五·八)宋人取邾田。邾人告於鄭曰:「請君釋憾於宋,敝邑為道。」鄭人以王師會之,伐宋,入其郛,以報東門之役。宋人使來告命。公聞其入郛也,將救之,問於使者曰:「師何及?」對曰:「未及國。」公怒,乃止。辭使者曰:「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,今問諸使者,曰:『師未及國』,非寡人之所敢知也。」
(傳五·九)冬,十二月辛巳,臧僖伯卒。公曰:「叔父有憾於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」葬之加一等。
(傳五·十)宋人伐鄭,圍長葛,以報入郛之役也。
隱公(經六·一)六年
春,鄭人來渝平。
(經六·二)夏,五月辛酉,公會齊侯盟于艾。
(經六·三)秋,七月。(經六·四)冬,宋人取長葛。
隱公(傳六·一)六年,春,鄭人來渝平,更成也。
(傳六·二)翼九宗五正、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,納諸鄂,晉人謂之鄂侯。
(傳六·三)夏,盟于艾,始平于齊也。
(傳六·四)五月庚申,鄭伯侵陳,大獲。往歲,鄭伯請成于陳,陳侯不許。五父諫曰:「親仁善鄰,國之寶也。君其許鄭!」陳侯曰:「宋、衛實難,鄭何能為?」遂不許。君子曰:「善不可失,惡不可長,其陳桓公之謂乎!長惡不悛,從自及也。雖欲救之,其將能乎?商書曰:『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?』周任有言曰:『為國家者,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,芟夷蘊崇之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,則善者信矣。』」
(傳六·五)秋,宋人取長葛。
(傳六·六)冬,京師來告饑,公為之請糴於宋、衛、齊、鄭,禮也。
(傳六·七)鄭伯如周,始朝桓王也。王不禮焉。周桓公言於王曰:「我周之東遷,晉、鄭焉依。善鄭以勸來者,猶懼不蔇,況不禮焉?鄭不來矣。」
隱公(經七·一)七年
春,王三月,叔姬歸于紀。
(經七·二)滕侯卒。
(經七·三)夏,城中丘。
(經七·四)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(經七·五)秋,公伐邾。
(經七·六)冬,天王使凡伯來聘。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。
隱公(傳七·一)七年,春,滕侯卒。不書名,未同盟也。凡諸侯同盟,於是稱名,故薨則赴以名,告終、嗣也,以繼好息民,謂之禮經。
(傳七·二)夏,城中丘。書不時也。
(傳七·三)齊侯使夷仲年來聘,結艾之盟也。
(傳七·四)秋,宋及鄭平。七月庚申,盟于宿。公伐邾,為宋討也。
(傳七·五)初,戎朝于周,發幣于公卿,凡伯弗賓。冬,王使凡伯來聘。還,戎伐之于楚丘以歸。
(傳七·六)陳及鄭平。十二月,陳五父如鄭蒞盟。壬申,及鄭伯盟,歃如忘。泄伯曰:「五父必不免,不賴盟矣。」鄭良佐如陳蒞盟,辛巳,及陳侯盟,亦知陳之將亂也。
(傳七·七)鄭公子忽在王所,故陳侯請妻之,鄭伯許之,乃成婚。
隱公(經八·一)八年
春,宋公、衛侯遇于垂。
(經八·二)三月,鄭伯使宛來歸祊。庚寅,我入祊。
(經八·三)夏,六月己亥,蔡侯考父卒。(經八·四)辛亥,宿男卒。
(經八·五)秋,七月庚午,宋公、齊侯、衛侯盟于瓦屋。
(經八·六)八月,葬蔡宣公。
(經八·七)九月辛卯,公及莒人盟于浮來。(經八·八)螟。
(經八·九)冬,十有二月,無駭卒。
隱公(傳八·一)八年,春,齊侯將平宋、衛,有會期。宋公以幣請於衛,請先相見。衛侯許之,故遇于犬丘。
(傳八·二)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,以泰山之祊易許田。三月,鄭伯使宛來歸祊,不祀泰山也。
(傳八·三)夏,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。
(傳八·四)四月甲辰,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。辛亥,以媯氏歸。甲寅,入于鄭。陳鍼子送女,先配而後祖。鍼子曰:「是不為夫婦,誣其祖矣。非禮也,何以能育?」
(傳八·五)齊人卒平宋、衛于鄭。秋,會于溫,盟于瓦屋,以釋東門之役,禮也。
(傳八·六)八月丙戌,鄭伯以齊人朝王,禮也。
(傳八·七)公及莒人盟于浮來,以成紀好也。
(傳八·八)冬,齊侯使來告成三國。公使眾仲對曰:「君釋三國之圖,以鳩其民,君之惠也。寡君聞命矣,敢不承受君之明德。」
(傳八·九)無駭卒,羽父請謚與族。公問族於眾仲。眾仲對曰:「天子建德,因生以賜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。諸侯以字為謚,因以為族。官有世功,則有官族。邑亦如之。」公命以字為展氏。
隱公(經九·一)九年
春,天子使南季來聘。
(經九·二)三月癸酉,大雨,震電。庚辰,大雨雪。(經九·三)挾卒。
(經九·四)夏,城郎。
(經九·五)秋,七月。
(經九·六)冬,公會齊侯于防。
隱公(傳九·一)九年,春,王三月癸酉,大雨霖以震,書始也;辰,大雨雪,亦如之。書時失也。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,平地尺為大雪。
(傳九·二)夏,城郎。書不時也。
(傳九·三)宋公不王,鄭伯為王左卿士,以王命討之。伐宋。宋以入郛之役怨公,不告命。公怒,絕宋使。
(傳九·四)秋,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。
(傳九·五)冬,公會齊侯于防,謀伐宋也。
(傳九·六)北戎侵鄭。鄭伯禦之,患戎師,曰:「彼徒我車,懼其侵軼我也。」公子突曰:「使勇而無剛者,嘗寇而速去之。君為三覆以待之。戎輕而不整,貪而無親;勝不相讓,敗不相救。先者見獲,必務進;進而遇覆,必速奔。後者不救,則無繼矣。乃可以逞。」從之。戎人之前遇覆者奔,祝聃逐之,衷戎師,前後擊之,盡殪。戎師大奔。十一月,甲寅,鄭人大敗戎師。
隱公(經十·一)十年
春,王二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中丘。
(經十·二)夏,翚帥師會齊人、鄭人伐宋。
(經十·三)六月壬戌,公敗宋師于菅。辛未,取郜。辛巳,取防。
(經十·四)秋,宋人、衛人入鄭。宋人、蔡人、衛人伐戴。鄭伯伐取之。
(經十·五)冬,十月壬午,齊人、鄭人入郕。
隱公(傳十·一)十年,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中丘。癸醜,盟于鄧,為師期。
(傳十·二)夏,五月,羽父先會齊侯、鄭伯伐宋。
(傳十·三)六月戊申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老桃。壬戌,公敗宋師于菅。庚午,鄭師入郜;辛未,歸于我。庚辰,鄭師入防;辛巳,歸于我。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,以王命討不庭,不貪其土,以勞王爵,正之體也。
(傳十·四)蔡人、衛人、郕人不會王命。秋,七月,庚寅,鄭師入郊,猶在郊。宋人、衛人入鄭,蔡人從之伐戴。八月壬戌,鄭伯圍戴。癸亥,克之,取三師焉。宋、衛既入鄭,而以伐戴召蔡人,蔡人怒,故不和而敗。
(傳十·五)九月戊寅,鄭伯入宋。
(傳十·六)冬,齊人、鄭人入郕,討違王命也。
隱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。
(經十一·二)夏,公會鄭伯于時來。
(經十一·三)秋,七月壬午,公及齊侯、鄭伯入許。
(經十一·四)冬,十有一月壬辰,公薨。
隱公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,爭長。薛侯曰:「我先封。」滕侯曰:「我,周之卜正也;薛,庶姓也,我不可以後之。」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:「君為滕君辱在寡人,周諺有之曰:『山有木,工則度之;賓有禮,主則擇之。』周之宗盟,異姓為後。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與諸任齒。君若辱貺寡人,則愿以滕君為請。」薛侯許之,乃長滕侯。
(傳十一·二)夏,公會鄭伯于郲,謀伐許也。鄭伯將伐許。五月,甲辰,授兵於大宮。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。及大逵,弗及,子都怒。
隱公(傳十一·三)秋,七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伐許。庚辰,傅于許。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顛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「君登矣!」鄭師畢登。壬午,遂入許。許莊公奔衛。齊侯以許讓公。公曰:「君謂許不共,故從君討之。許既伏其罪矣,雖君有命,寡人弗敢與聞。」乃與鄭人。
(傳十一·三)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,曰:「天禍許國,鬼神實不逞于許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,其敢以許自為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協,而使糊其口於四方,其況能久有許乎?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,吾將使獲也佐吾子。若寡人得沒于地,天其以禮悔禍于許,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,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,如舊婚媾,其能降以相從也。無滋他族實偪處此,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。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,而況能禋祀許乎?寡人之使吾子處此,不唯許國之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」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,曰:「凡而器用財賄,無寘於許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於此,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孫日失其序。夫許,大岳之胤也。天而既厭周德矣,吾其能與許爭乎?」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。禮,經國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後嗣者也。許無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處之,量力而行之,相時而動,無累後人,可謂知禮矣。
隱公(傳十一·四)鄭伯使卒出豭,行出犬、雞,以詛射潁考叔者。君子謂鄭莊公「失政刑矣。政以治民,刑以正邪。既無德政,又無威刑,是以及邪。邪而詛之,將何益矣!」
隱公(傳十一·五)王取鄔、劉、蔿、邘之田于鄭,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:溫、原、絺、樊、隰郕、欑茅、向、盟、州、陘、隤、懷。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--恕而行之,德之則也,禮之經也。己弗能有,而以與人,人之不至,不亦宜乎?
隱公(傳十一·六)鄭、息有違言。息侯伐鄭,鄭伯與戰于竟,息師大敗而還。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--不度德,不量力,不親親,不徵辭,不察有罪。犯五不韙,而以伐人,其喪師也,不亦宜乎?
隱公(傳十一·七)冬,十月,鄭伯以虢師伐宋。壬戌,大敗宋師,以報其入鄭也。宋不告命,故不書。凡諸侯有命,告則書,不然則否。師出臧否,亦如之。雖及滅國,滅不告敗,勝不告克,不書于策。
隱公(傳十一·八)羽父請殺桓公,將以求大宰。公曰:「為其少故也,吾將授之矣。使營菟裘,吾將老焉。」羽父懼,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。公之為公子也,與鄭人戰于狐壤,止焉。鄭人囚諸尹氏。賂尹氏,而禱於其主鍾巫。遂與尹氏歸,而立其主。十一月,公祭鍾巫,齊于社圃,館于寪氏。壬辰,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,立桓公,而討寪氏,有死者。不書葬,不成喪也。
左傳·桓公
桓公(經一·一)元年
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
(經一·二)三月,公會鄭伯于垂,鄭伯以璧假許田。
(經一·三)夏,四月丁未。公及鄭伯盟于越。
(經一·四)秋,大水。(經一·五)冬,十月。
桓公(傳一·一)元年,春,公即位,修好于鄭。鄭人請復祀周公,卒易祊田。公許之。三月,鄭伯以璧假許田,為周公祊故也。
桓公(傳一·二)夏,四月丁未,公及鄭伯盟于越,結祊成也。盟曰:「渝盟,無享國!」
(傳一·三)秋,大水。凡平原出水為大水。
(傳一·四)冬,鄭伯拜盟。
(傳一·五)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,目逆而送之,曰:「美而艷。」
桓公(經二·一)二年
春,王正月戊申,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。
(經二·二)滕子來朝。
(經二·三)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于稷,以成宋亂。
(經二·四)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。
(經二·五)秋,七月,杞侯來朝。
(經二·六)蔡侯、鄭伯會于鄧。
(經二·七)九月,入杞。
(經二·八)公及戎盟于唐。
(經二·九)冬,公至自唐。
桓公(傳二·一)二年,春,宋督攻孔氏,殺孔父而取其妻。公怒,督懼,遂弒殤公。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,而後動於惡,故先書弒其君。會于稷,以成宋亂,為賂故,立華氏也。宋殤公立,十年十一戰,民不堪命。孔父嘉為司馬,督為大宰,故因民之不堪命,先宣言曰:「司馬則然。」已殺孔父而弒殤公,召莊公于鄭而立之,以親鄭。以郜大鼎賂公,齊、陳、鄭皆有賂,故遂相宋公。
(傳二·二)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,非禮也。臧哀伯諫曰:「君人者,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--是以清廟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鑿,昭其儉也。袞、冕、黻、珽,帶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纮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、率、鞞、鞛,鞶、厲、游、纓,昭其數也。火、龍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钖、鸞、和、鈴,昭其聲也。三辰旗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儉而有度,登降有數,文物以紀之,聲明以發之,以臨照百官。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。今滅德立違,而寘其賂器於太廟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誅焉?國家之敗由官邪也,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。郜鼎在廟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遷九鼎于雒邑,義士猶或非之,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,其若之何?」公不聽。周內史聞之曰:「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!君違,不忘諫之以德。」
(傳二·三)秋,七月,杞侯來朝,不敬。杞侯歸,乃謀伐之。
(傳二·四)蔡侯、鄭伯會于鄧,始懼楚也。
(傳二·五)九月,入杞,討不敬也。
(傳二·六)公及戎盟于唐,修舊好也。
(傳二·七)冬,公至自唐,告于廟也。凡公行,告于宗廟;反行,飲至、舍爵、策勛焉,禮也。特相會,往來稱地,讓事也。自參以上,則往稱地,來稱會,成事也。
(傳二·八)初,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師服曰:「異哉,君之名子也!夫名以制義,義以出禮,禮以體政,政以正民,是以政成而民聽。易則生亂。嘉耦日妃,怨耦曰仇,古之命也。今君命太子曰仇,弟曰成師,始兆亂矣。兄其替乎!」
(傳二·八)惠之二十四年,晉始亂,故封桓叔于曲沃。靖侯之孫欒賓傅之。師服曰:「吾聞國家之立也,本大而末小,是以能固。故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,大夫有貳宗,士有隸子弟,庶人、工商,各有分親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,而下無覬覦。今晉,甸侯也,而建國,本既弱矣,其能久乎?」惠之三十年,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,不克。晉人立孝侯。惠之四十五年,曲沃莊伯伐翼,弒孝侯。翼人立其弟鄂侯。鄂侯生哀侯。哀侯侵陘庭之田。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。
桓公(經三·一)三年
春,正月,公會齊侯于嬴。
(經三·二)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。
(經三·三)六月,公會杞侯于郕。
(經三·四)秋,七月壬辰朔,日有食之,既。
(經三·五)公子翬如齊逆女。
(經三·六)九月,齊侯送姜氏于讙。
(經三·七)公會齊侯于讙。
(經三·八)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(經三·九)冬,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(經三·十)有年。
桓公(傳三·一)三年,春,曲沃武公伐翼,次于陘庭。韓萬御戎;梁弘為右。逐翼侯于汾隰,驂絓而止,夜獲之,及欒共叔。
(傳三·二)會于嬴,成婚于齊也。
(傳三·三)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,不盟也。
(傳三·四)公會杞侯于郕,杞求成也。
(傳三·五)秋,公子翬如齊逆女,修先君之好,故曰「公子」。
(傳三·六)齊侯送姜氏于讙,非禮也。凡公女嫁于敵國:姊妹,則上卿送之,以禮於先君;公子,則下卿送之。於大國,雖公子,亦上卿送之。於天子,則諸卿皆行,公不自送。於小國,則上大夫送之。
(傳三·七)冬,齊仲年來聘,致夫人也。
(傳三·八)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,故逐之,出居于魏。
桓公(經四·一)四年
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
(經四·二)夏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。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書時,禮也。
(傳四·二)夏,周宰渠伯糾來聘。父在,故名。
(傳四·三)秋,秦師侵芮,敗焉,小之也。
(傳四·四)冬,王師、秦師圍魏,執芮伯以歸。
桓公(經五·一)五年
春,正月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
(經五·二)夏,齊侯、鄭伯如紀。
(經五·三)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。
(經五·四)葬陳桓公。
(經五·五)城祝丘。
(經五·六)秋,蔡人、衛人、陳人從王伐鄭。
(經五·七)大雩。
(經五·八)螽。
(經五·九)冬,州公如曹。
(傳五·一)五年
春,正月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再赴也。於是陳亂,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。公疾病而亂作,國人分散,故再赴。
(傳五·二)夏,齊侯、鄭伯朝于紀,欲以襲之。紀人知之。
(傳五·三)王奪鄭伯政,鄭伯不朝。秋,王以諸侯伐鄭,鄭伯禦之。王為中軍;虢公林父將右軍,蔡人、衛人屬焉;周公黑肩將左軍,陳人屬焉。鄭子元請為左拒,以當蔡人、衛人;為右拒,以當陳人,曰:「陳亂,民莫有鬭心。若先犯之,必奔。王卒顧之,必亂。蔡、衛不枝,固將先奔。既而萃於王卒,可以集事。」從之。曼伯為右拒,祭仲足為左拒,原繁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,為魚麗之陳。先偏後伍,伍承彌縫。戰于繻葛。命二拒曰:「旝動而鼓!」蔡、衛、陳皆奔,王卒亂,鄭師合以攻之,王卒大敗。祝聃射王中肩,王亦能軍。祝聃請從之。公曰:「君子不欲多上人,況敢陵天子乎?茍自救也,社稷無隕,多矣。」夜,鄭伯使祭足勞王,且問左右。
(傳五·四)仍叔之子,弱也。
(傳五·五)秋,大雩。書不時也。凡祀,啟蟄而郊,龍見而雩,始殺而嘗,閉蟄而烝。過則書。
(傳五·六)冬,淳于公如曹。度其國危,遂不復。
桓公(經六·一)六年
春,正月,寔來。
(經六·二)夏,四月,公會紀侯于成。
(經六·三)秋,八月壬午,大閱。
(經六·四)蔡人殺陳佗。
(經六·五)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
(經六·六)冬,紀侯來朝。
桓公(傳六·一)六年,春,自曹來朝。書曰「寔來」,不復其國也。
(傳六·二)楚武王侵隨,使薳章求成焉,軍於瑕以待之。隨人使少師董成。斗伯比言于楚子曰:「吾不得志於漢東也,我則使然。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,以武臨之,彼則懼而協以謀我,故難間也。漢東之國,隨為大。隨張,必棄小國。小國離,楚之利也。少師侈,請羸師以張之。」熊率且比曰:「季梁在,何益?」斗伯比曰:「以為後圖,少師得其君。」王毀軍而納少師。
(傳六·二)少師歸,請追楚師。隨侯將許之。季梁止之,曰:「天方授楚,楚之羸,其誘我也。君何急焉?臣聞小之能敵大也,小道大淫。所謂道,忠於民而信於神也。上思利民,忠也;祝史正辭,信也。今民餒而君逞欲,祝史矯舉以祭,臣不知其可也。」公曰:「吾牲牷肥腯,粢盛豐備,何則不信?」對曰:「夫民,神之主也,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。故奉牲以告曰『博碩肥腯』,謂民力之普存也,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,謂其不疾瘯蠡也,謂其備腯咸有也;奉盛以告曰:『潔粢豐盛』,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;奉酒醴以告曰『嘉栗旨酒』,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。所謂馨香,無讒慝也。故務其三時,修其五教,親其九族,以致其禋祀,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,故動則有成。今民各有心,而鬼神乏主;君雖獨豐,其何福之有?君姑修政,而親兄弟之國,庶免於難。」隨侯懼而修政,楚不敢伐。
(傳六·三)夏,會于成,紀來諮謀齊難也。
桓公(傳六·四)北戎伐齊,齊侯使乞師于鄭。鄭太子忽帥師救齊。六月,大敗戎師,獲其二帥大良、少良,甲首三百,以獻於齊。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,齊人饋之餼,使魯為其班。後鄭。鄭忽以其有功也,怒,故有郎之師。公之未婚於齊也,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。太子忽辭。人問其故。太子曰:「人各有耦,齊大,非吾耦也。《詩》云:『自求多福。』在我而已,大國何為?」君子曰:「善自為謀。」及其敗戎師也,齊侯又請妻之。固辭。人問其故。太子曰:「無事於齊,吾猶不敢。今以君命奔齊之急,而受室以歸,是以師婚也。民其謂我何?」遂辭諸鄭伯。
(傳六·五)秋,大閱,簡車馬也。
(傳六·六)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以太子生之禮舉之,接以太牢,卜士負之,士妻食之,公與文姜、宗婦命之。公問名於申繻。對曰:「名有五: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以名生為信,以德命為義,以類命為象,取於物為假,取於父為類。不以國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隱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幣。周人以諱事神,名,終將諱之。故以國則廢名,以官則廢職,以山川則廢主,以畜牲則廢祀,以器幣則廢禮。晉以僖侯廢司徒,宋以武公廢司空,先君獻、武廢二山,是以大物不可以命。」公曰:「是其生也,與吾同物,命之曰同。」
(傳六·七)冬,紀侯來朝,請王命以求成于齊。公告不能。
桓公(經七·一)七年
春,二月己亥,焚咸丘。
(經七·二)夏,穀伯綏來朝。鄧侯吾離來朝。
桓公(傳七·一)七年,春,穀伯、鄧侯來朝。名,賤之也。
(傳七·二)夏,盟、向求成于鄭,既而背之。
(傳七·三)秋,鄭人、齊人、衛人伐盟、向。王遷盟、向之民于郟。
(傳七·四)冬,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。
桓公(經八·一)八年
春,正月己卯,烝。
(經八·二)天王使家父來聘。
(經八·三)夏,五月丁丑,烝。
(經八·四)秋,伐邾。(經八·五)冬,十月,雨雪。
(經八·六)祭公來,遂逆王后于紀。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滅翼。
(傳八·二)隨少師有寵。楚斗伯比曰:「可矣。讎有釁,不可失也。」夏,楚子合諸侯于沈鹿。黃、隨不會。使薳章讓黃。楚子伐隨。軍于漢、淮之間。季梁請下之,「弗許而後戰,所以怒我而怠寇也。」少師謂隨侯曰:「必速戰。不然,將失楚師。」隨侯禦之。望楚師。季梁曰:「楚人上左,君必左,無與王遇。且攻其右。右無良焉,必敗。偏敗,眾乃攜矣。」少師曰:「不當王,非敵也。」弗從。戰于速杞。隨師敗績。隨侯逸。斗丹獲其戎車與其戎右少師。秋,隨及楚平,楚子將不許。斗伯比曰:「天去其疾矣,隨未可克也。」乃盟而還。
(傳八·三)冬,王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于晉。
(傳八·四)祭公來,遂逆王后于紀,禮也。
桓公(經九·一)九年
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。
(經九·二)夏,四月。(經九·三)秋,七月。
(經九·四)冬,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。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。凡諸侯之女行,唯王后書。
(傳九·二)巴子使韓服告于楚,請與鄧為好。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鄧,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,殺道朔及巴行人。楚子使薳章讓於鄧。鄧人弗受。夏,楚使斗廉帥師及巴師圍鄾。鄧養甥、聃甥帥師救鄾。三逐巴師,不克。斗廉衡陳其師於巴師之中,以戰,而北。鄧人逐之,背巴師;而夾攻之。鄧師大敗。鄾人宵潰。
(傳九·三)秋,虢仲、芮伯、梁伯、荀侯、賈伯伐曲沃。
(傳九·四)冬,曹太子來朝。賓之以上卿,禮也。享曹太子。初獻,樂奏而嘆。施父曰:「曹太子其有憂乎!非嘆所也。」
桓公(經十·一)十年
春,王正月庚申,曹伯終生卒。
(經十·二)夏,五月,葬曹桓公。
(經十·三)秋,公會衛侯于桃丘,弗遇。
(經十·四)冬,十有二月丙午,齊侯、衛侯、鄭伯來戰于郎。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曹桓公卒。
(傳十·二)虢仲譖其大夫詹父於王。詹父有辭,以王師伐虢。夏,虢公出奔虞。
(傳十·三)秋,秦人納芮伯萬于芮。
(傳十·四)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。弗獻。既而悔之,曰:「周諺有之:『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』吾焉用此,其以賈害也?」乃獻之。又求其寶劍。叔曰:「是無厭也。無厭,將及我。」遂伐虞公。故虞公出奔共池。
(傳十·五)冬,齊、衛、鄭來戰于郎,我有辭也。初,北戎病齊,諸侯救之,鄭公子忽有功焉。齊人餼諸侯,使魯次之。魯以周班後鄭。鄭人怒,請師於齊。齊人以衛師助之,故不稱侵伐。先書齊、衛,王爵也。
桓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春,正月,齊人、衛人、鄭人盟于惡曹。
(經十一·二)夏,五月癸未,鄭伯寤生卒。
(經十一·三)秋,七月,葬鄭莊公。
(經十一·四)九月,宋人執鄭祭仲。突歸于鄭。鄭忽出奔衛。
(經十一·五)柔會宋公、陳侯、蔡叔盟于折。
(經十一·六)公會宋公于夫鐘。
(經十一·七)冬,十有二月,公會宋公于闞。
桓公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齊、衛、鄭、宋盟于惡曹。
(傳十一·二)楚屈瑕將盟貳、軫。鄖人軍於蒲騷,將與隨、絞、州、蓼伐楚師。莫敖患之。斗廉曰:「鄖人軍其郊,必不誡。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於郊郢,以禦四邑,我以銳師宵加於鄖。鄖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鬭志。若敗鄖師,四邑必離。」莫敖曰:「盍請濟師於王?」對曰:「師克在和,不在眾。商、周之不敵,君之所聞也。成軍以出,又何濟焉?」莫敖曰:「卜之?」對曰:「卜以決疑。不疑,何卜?」遂敗鄖師於蒲騷,卒盟而還。
(傳十一·三)鄭昭公之敗北戎也,齊人將妻之。昭公辭。祭仲曰:「必取之。君多內寵,子無大援,將不立。三公子皆君也。」弗從。夏,鄭莊公卒。初,祭封人仲足有寵於莊公,莊公使為卿。為公娶鄧曼,生昭公。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於鄭莊公,曰雍姞,生厲公。雍氏宗,有寵於宋莊公,故誘祭仲而執之,曰:「不立突,將死。」亦執厲公而求賂焉。祭仲與宋人盟,以厲公歸而立之。秋,九月丁亥,昭公奔衛。己亥,厲公立。
桓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春,正月。
(經十二·二)夏,六月壬寅,公會杞侯、莒子盟于曲池。
(經十二·三)秋,七月丁亥,公會宋公、燕人盟于穀丘。
(經十二·四)八月壬辰,陳侯躍卒。
(經十二·五)公會宋公于虛。
(經十二·六)冬,十有一月,公會宋公于龜。
(經十二·七)丙戌,公會鄭伯,盟于武父。
(經十二·八)丙戌,衛侯晉卒。
(經十二·九)十有二月,及鄭師伐宋。丁未,戰于宋。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夏,盟于曲池,平杞、莒也。
(傳十二·二)公欲平宋、鄭。秋,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。宋成未可知也,故又會于虛;冬,又會于龜。宋公辭平,故與鄭伯盟于武父,遂帥師而伐宋,戰焉,宋無信也。君子曰:「茍信不繼,盟無益也。《詩》云:『君子屢盟,亂是用長』,無信也。」
(傳十二·三)楚伐絞,軍其南門。莫敖屈瑕曰:「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請無捍采樵者以誘之。」從之,絞人獲三十人。明日,絞人爭出,驅楚役徒於山中。楚人坐其北門,而覆諸山下。大敗之。為城下之盟而還。
(傳十二·四)伐絞之役,楚師分涉於彭。羅人欲伐之。使伯嘉諜之。三巡數之。
桓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春,二月,公會紀侯、鄭伯。己巳,及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燕人戰。齊師、宋師、衛師、燕師敗績。
(經十三·二)三月,葬衛宣公。
(經十三·三)夏,大水。(經十三·四)秋,七月。(經十三·五)冬,十月。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楚屈瑕伐羅,斗伯比送之。還,謂其御曰:「莫敖必敗,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」遂見楚子,曰:「必濟師!」楚子辭焉。入告夫人鄧曼。鄧曼曰:「大夫其非眾之謂,其謂君撫小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君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!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,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,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。不然,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?」楚子使賴人追之,不及。莫敖使徇于師曰:「諫者有刑!」及鄢,亂次以濟,遂無次。且不設備。及羅,羅與盧戎兩軍之,大敗之。莫敖縊于荒穀。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。楚子曰:「孤之罪也。」皆免之。
(傳十三·二)宋多責賂於鄭。鄭不堪命,故以紀、魯及齊與宋、衛、燕戰。不書所戰,後也。(傳十三·三)鄭人來請修好。
桓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春,正月,公會鄭伯于曹。(經十四·二)無冰。
(經十四·三)夏五,鄭伯使其弟語來盟。
(經十四·四)秋,八月壬申,御廩災。
(經十四·五)乙亥,嘗。
(經十四·六)冬,十有二月丁巳,齊侯祿父卒。
(經十四·七)宋人以齊人、蔡人、衛人、陳人伐鄭。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會于曹。曹人致餼,禮也。
(傳十四·二)夏,鄭子人來尋盟,且修曹之會。
(傳十四·三)秋,八月壬申,御廩災。乙亥嘗,書不害也。
(傳十四·四)冬,宋人以諸侯伐鄭,報宋之戰也。焚渠門,入,及大逵。伐東郊,取牛首。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。
桓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。
(經十五·二)三月乙未,天王崩。
(經十五·三)夏,四月己巳,葬齊僖公。
(經十五·四)五月,鄭伯突出奔蔡。
(經十五·五)鄭世子忽復歸于鄭。
桓公(經十五·六)許叔入于許。
(經十五·七)公會齊侯于艾。
(經十五·八)邾人、牟人、葛人來朝。
(經十五·九)秋,九月,鄭伯突入于櫟。
(經十五·十)冬,十有一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于栘,伐鄭。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,非禮也。諸侯不貢車服,天子不私求財。
(傳十五·二)祭仲專,鄭伯患之,使其婿雍糾殺之。將享諸郊。雍姬知之,謂其母曰:「父與夫孰親?」其母曰:「人盡夫也,父一而已,胡可比也?」遂告祭仲曰:「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,吾惑之,以告。」祭仲殺雍糾,尸諸周氏之汪。公載以出,曰:「謀及婦人,宜其死也。」夏,厲公出奔蔡。
(傳十五·三)六月乙亥,昭公入。
(傳十五·四)許叔入于許。
(傳十五·五)公會齊侯于艾,謀定許也。
(傳十五·六)秋,鄭伯因櫟人殺檀伯,而遂居櫟。
(傳十五·七)冬,會于栘,謀伐鄭,將納厲公也。弗克而還。
桓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春,正月,公會宋公、蔡侯、衛侯于曹。
(經十六·二)夏,四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、蔡侯伐鄭。
(經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。
(經十六·四)冬,城向。
(經十六·五)十有一月,衛侯朔出奔齊。
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正月,會于曹,謀伐鄭也。
(傳十六·二)夏,伐鄭。
(傳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,以飲至之禮也。
(傳十六·四)冬,城向,書時也。
(傳十六·五)初,衛宣公烝於夷姜,生急子,屬諸右公子。為之娶於齊,而美,公取之。生壽及朔。屬壽於左公子。夷姜縊。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。公使諸齊。使盜待諸莘,將殺之。壽子告之,使行。不可,曰:「棄父之命,惡用子矣?有無父之國則可也。」及行,飲以酒。壽子載其旌以先,盜殺之。急子至,曰:「我之求也,此何罪?請殺我乎!」又殺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。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齊。
桓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正月丙辰,公會齊侯、紀侯,盟于黃。
(經十七·二)二月丙午,公會邾儀父,盟于趡。
(經十七·三)夏,五月丙午,及齊師戰于奚。
(經十七·四)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(經十七·五)秋,八月,蔡季自陳歸于蔡。
(經十七·六)癸巳,葬蔡桓侯。
(經十七·七)及宋人、衛人伐邾。
(經十七·八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盟于黃,平齊、紀,且謀衛故也。
(傳十七·二)及邾儀父盟于趡,尋蔑之盟也。
(傳十七·三)夏,及齊師戰于奚,疆事也。於是齊人侵魯疆,疆吏來告。公曰:「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,而備其不虞。姑盡所備焉。事至而戰,又何謁焉?」
(傳十七·四)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陳。
(傳十七·五)秋,蔡季自陳歸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(傳十七·六)伐邾,宋志也。
(傳十七·七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書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禮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(傳十七·八)初,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,昭公惡之,固諫,不聽。昭公立,懼其殺己也,辛卯,弒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。公子達曰:「高伯其為戮乎!復惡已甚矣。」
桓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于濼。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。
(經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公薨于齊。
(經十八·三)丁酉,公之喪至自齊。
(經十八·四)秋,七月。
(經十八·五)冬,十有二月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公將有行,遂與姜氏如齊。申繻曰:「女有家,男有室,無相瀆也。謂之有禮。易此必敗。」公會齊侯于濼,遂及文姜如齊。齊侯通焉。公謫之。以告。
(傳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,公薨于車。
(傳十八·三)魯人告于齊曰:「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寧居,來修舊好。禮成而不反,無所歸咎,惡於諸侯。請以彭生除之。」齊人殺彭生。
(傳十八·四)秋,齊侯師于首止,子亹會之,高渠彌相。七月戊戌,齊人殺子亹,而轘高渠彌。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。是行也,祭仲知之,故稱疾不往。人曰:「祭仲以知免。」仲曰:「信也。」
(傳十八·五)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。辛伯告王,遂與王殺周公黑肩。王子克奔燕。初,子儀有寵於桓王,桓王屬諸周公。辛伯諫曰:「并後、匹嫡、兩政、耦國,亂之本也。」周公弗從,故及。
左傳·莊公
莊公(經一·一)元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一·二)三月,夫人孫于齊。
(經一·三)夏,單伯送王姬。
(經一·四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
(經一·五)冬,十月乙亥,陳侯林卒。
(經一·六)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。
(經一·七)王姬歸于齊。
(經一·八)齊師遷紀郱、鄑、郚。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稱即位,文姜出故也。
(傳一·二)三月,夫人孫于齊,不稱姜氏,絕不為親,禮也。
(傳一·三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為外,禮也。
莊公(經二·一)二年
春,王二月,葬陳莊公。
(經二·二)夏,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。
(經二·三)秋,七月,齊王姬卒。
(經二·四)冬,十有二月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
(經二·五)乙酉,宋公馮卒。
(傳二·一)二年,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書奸也。
莊公(經三·一)三年
春,王正月,溺會齊師伐衛。
(經三·二)夏,四月,葬宋莊公。
(經三·三)五月,葬桓王。
(經三·四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。
(經三·五)冬,公次于滑。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溺會齊師伐衛,疾之也。
(傳三·二)夏,五月,葬桓王,緩也。
(傳三·三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,紀於是乎始判。
(傳三·四)冬,公次于滑,將會鄭伯,謀紀故也。鄭伯辭以難。凡師,一宿為舍,再宿為信,過信為次。
莊公(經四·一)四年
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。
(經四·二)三月,紀伯姬卒。
(經四·三)夏,齊侯、陳侯、鄭伯遇于垂。
(經四·四)紀侯大去其國。
(經四·五)六月乙丑,齊侯葬紀伯姬。
(經四·六)秋,七月。(經四·七)冬,公及齊人狩于禚。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王三月,楚武王荊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將齊,入告夫人鄧曼曰:「餘心蕩。」鄧曼嘆曰:「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大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無虧,王薨於行,國之福也。」王遂行,卒於樠木之下。令尹斗祁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,營軍臨隨,隨人懼,行成。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,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。濟漢而後發喪。
(傳四·二)紀侯不能下齊,以與紀季。夏,紀侯大去其國,違齊難也。
莊公(經五·一)五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師。
(經五·三)秋,郳犁來來朝。
(經五·四)冬,公會齊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伐衛。
(傳五·一)五年,秋,郳犁來來朝。名,未王命也。
(傳五·二)冬,伐衛,納惠公也。
莊公(經六·一)六年
春,王正月,王人子突救衛。
(經六·二)夏,六月,衛侯朔入于衛。
(經六·三)秋,公至自伐衛。
(經六·四)螟。
(經六·五)冬,齊人來歸衛俘。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王人救衛。夏,衛侯入,放公子黔牟于周,放甯跪于秦,殺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,乃即位。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。夫能固位者,必度於本末,而後立衷焉。不知其本,不謀;知本之不枝,弗強。《詩》云:「本枝百世。」
(傳六·二)冬,齊人來歸衛寶,文姜請之也。
(傳六·三)楚文王伐申,過鄧。鄧祁侯曰:「吾甥也。」止而享之。騅甥、聃甥、養甥請殺楚子。鄧侯弗許。三甥曰:「亡鄧國者,必此人也。若不早圖,後君噬齊。其及圖之乎!圖之,此為時矣。」鄧侯曰:「人將不食吾餘。」對曰:「若不從三臣,抑社稷實不血食,而君焉取餘?」弗從。還年,楚子伐鄧。十六年,楚復伐鄧,滅之。
莊公(經七·一)七年
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(經七·二)夏,四月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如雨。
(經七·三)秋,大水。(經七·四)無麥、苗。
(經七·五)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。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文姜會齊侯于防,齊志也。
(傳七·二)夏,恒星不見,夜明也。星隕如雨,與雨偕也。
(傳七·三)秋,無麥、苗,不害嘉穀也。
莊公(經八·一)八年
春,王正月,師次于郎,以俟陳人、蔡人。(經八·二)甲午,治兵。
(經八·三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(經八·四)秋,師還。
(經八·五)冬,十有一月癸未,齊無知弒其君諸兒。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治兵于廟,禮也。
(傳八·二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仲慶父請伐齊師。公曰:「不可。我實不德,齊師何罪?罪我之由。夏書曰:『皋陶邁種德,德,乃降。』姑務修德,以待時乎!」秋,師還。君子是以善魯莊公。
(傳八·三)齊侯使連稱、管至父戍葵丘,瓜時而往,曰:「及瓜而代。」期戍,公問不至。請代,弗許。故謀作亂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,生公孫無知,有寵於僖公,衣服禮秩如適。襄公絀之。二人因之以作亂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,無寵,使間公。曰:「捷,吾以汝為夫人。」
(傳八·三)冬,十二月,齊侯游于姑棼,遂田于貝丘。見大豕。從者曰:「公子彭生也。」公怒,曰:「彭生敢見!」射之。豕人立而啼。公懼,隊于車。傷足,喪屨。反,誅屨於徒人費。弗得,鞭之,見血。走出,遇賊于門。劫而束之。費曰:「我奚御哉?」袒而示之背。信之。費請先入。伏公而出,鬭,死于門中。石之紛如死于階下。遂入,殺孟陽于床。曰:「非君也,不類。」見公之足于戶下,遂弒之,而立無知。初,襄公立,無常。鮑叔牙曰:「君使民慢,亂將作矣。」奉公子小白出奔莒。亂作,管夷吾、召忽奉公子糾來奔。
(傳八·四)初,公孫無知虐于雍廩。
莊公(經九·一)九年
春,齊人殺無知。
(經九·二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。
(經九·三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齊小白入于齊。
(經九·四)秋,七月丁酉,葬齊襄公。
(經九·五)八月庚申,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
(經九·六)九月,齊人取子糾殺之。(經九·七)冬,浚洙。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雍廩殺無知。
(傳九·二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,齊無君也。
(傳九·三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桓公自莒先入。
(傳九·四)秋,師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公喪戎路,傳乘而歸。秦子、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,是以皆止。
(傳九·五)鮑叔帥師來言曰:「子糾,親也,請君討之。管、召,讎也,請受而甘心焉。」乃殺子糾于生竇。召忽死之。管仲請囚,鮑叔受之,及堂阜而稅之。歸而以告曰:「管夷吾治於高傒,使相可也。」公從之。
莊公(經十·一)十年
春,王正月,公敗齊師于長勺。
(經十·二)二月,公侵宋。
(經十·三)三月,宋人遷宿。
(經十·四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敗宋師于乘丘。
(經十·五)秋,九月,荊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(經十·六)冬,十月,齊師滅譚。譚子奔莒。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齊師伐我。公將戰。曹劌請見。其鄉人曰:「肉食者謀之,又何間焉?」劌曰:「肉食者鄙,未能遠謀。」乃入見,問何以戰。公曰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對曰:「小惠未遍,民弗從也。」公曰:「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」對曰:「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」公曰:「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情。」對曰:「忠之屬也,可以一戰。戰,則請從。」公與之乘。戰于長勺。公將鼓之。劌曰:「未可。」齊人三鼓。劌曰:「可矣!」齊師敗績。公將馳之。劌曰:「未可。」下,視其轍,登軾而望之,曰:「可矣!」遂逐齊師。既克,公問其故。對曰:「夫戰,勇氣也。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夫大國,難測也,懼有伏焉。吾視其轍亂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」
(傳十·二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子偃曰:「宋師不整,可敗也。宋敗,齊必還。請擊之。」公弗許。自雩門竊出,蒙皋比而先犯之。公從之。大敗宋師于乘丘。齊師乃還。
(傳十·三)蔡哀侯娶于陳,息侯亦娶焉。息媯將歸,過蔡。蔡侯曰:「吾姨也。」止而見之,弗賓。息侯聞之,怒,使謂楚文王曰:「伐我,吾求救於蔡而伐之。」楚子從之。秋,九月,楚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(傳十·四)齊侯之出也,過譚,譚不禮焉。及其入也,諸侯皆賀,譚又不至。冬,齊師滅譚,譚無禮也。譚子奔莒,同盟故也。
莊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十一·二)夏,五月戊寅,公敗宋師于鄑。
(經十一·三)秋,宋大水。
(經十一·四)冬,王姬歸于齊。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夏,宋為乘丘之役故,侵我。公禦之。宋師未陳而薄之,敗諸鄑。凡師,敵未陳曰敗某師,皆陳曰戰,大崩曰敗績。得俊曰克,覆而敗之曰取某師,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。
(傳十一·二)秋,宋大水。公使吊焉,曰:「天作淫雨,害於粢盛,若之何不吊?」對曰:「孤實不敬,天降之災,又以為君憂,拜命之辱。」臧文仲曰:「宋其興乎!禹、湯罪己,其興也悖焉;桀、紂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且列國有兇,稱孤,禮也。言懼而名禮,其庶乎!」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。臧孫達曰:「是宜為君,有恤民之心。」
(傳十一·三)冬,齊侯來逆共姬。
(傳十一·四)乘丘之役,公以金仆姑射南宮長萬,公右歂孫生搏之。宋人請之。宋公靳之,曰:「始吾敬子;今子,魯囚也,吾弗敬子矣。」病之。
莊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春,王三月,紀叔姬歸于酅。
(經十二·二)夏,四月。
(經十二·三)秋,八月甲午,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。
(經十二·四)冬,十月,宋萬出奔陳。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秋,宋萬弒閔公于蒙澤。遇仇牧于門,批而殺之。遇大宰督于東宮之西,又殺之。立子游。群公子奔蕭,公子御說奔亳。南宮牛、猛獲帥師圍亳。
(傳十二·一)冬,十月,蕭叔大心及戴、武、宣、穆、莊之族,以曹師伐之。殺南宮牛于師,殺子游于宋,立桓公。猛獲奔衛。南宮萬奔陳,以乘車輦其母,一日而至。宋人請猛獲于衛。衛人欲勿與。石祁子曰:「不可,天下之惡一也,惡於宋而保於我,保之何補?得一夫而失一國,與惡而棄好,非謀也。」衛人歸之。亦請南宮萬于陳,以賂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,而以犀革裹之。比及宋,手足皆見。宋人皆醢之。
莊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春,齊侯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、邾人會于北杏。
(經十三·二)夏,六月,齊人滅遂。
(經十三·三)秋,七月。(經十三·四)冬,公會齊侯盟于柯。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會于北杏,以平宋亂。遂人不至。夏,齊人滅遂而戍之。
(傳十三·二)冬,盟于柯,始及齊平也。
(傳十三·三)宋人背北杏之會。
莊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春,齊人、陳人、曹人伐宋。
(經十四·二)夏,單伯會伐宋。
(經十四·三)秋,七月,荊入蔡。
(經十四·四)冬,單伯會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于鄄。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諸侯伐宋。齊請師于周。夏,單伯會之。取成于宋而還。
(傳十四·二)鄭厲公自櫟侵鄭,及大陵,獲傅瑕。傅瑕曰:「茍舍我,吾請納君。」與之盟而赦之。六月甲子,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,而納厲公。初,內蛇與外蛇鬭於鄭南門中,內蛇死。六年而厲公入。公聞之,問於申繻曰:「猶有妖乎?」對曰:「人之所忌,其氣焰以取之。妖由人興也。人無釁焉,妖不自作。人棄常,則妖興,故有妖。」
厲王入,遂殺傅瑕。使謂原繁曰:「傅瑕貳,周有常刑,既伏其罪矣。納我而無二心者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,吾愿與伯父圖之。且寡人出,伯父無里言。入,又不念寡人,寡人憾焉。」對曰:「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。社稷有主,而外其心,其何貳如之?茍主社稷,國內之民,其誰不為臣?臣無二心,天之制也。子儀在位,十四年矣;而謀召君者,庸非二乎?莊公之子猶有八人,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,君其若之何?臣聞命矣。」乃縊而死。
(傳十四·三)蔡哀侯為莘故,繩息媯以語楚子。楚子如息,以食入享,遂滅息。以息媯歸,生堵敖及成王焉。未言。楚子問之。對曰:「吾一婦人,而事二夫,縱弗能死,其又奚言?」楚子以蔡侯滅息,遂伐蔡。秋,七月,楚入蔡。君子曰:「商書所謂『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』者,其如蔡哀侯乎!」
(傳十四·四)冬,會于鄄,宋服故也。
莊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春,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會于鄄。
(經十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。
(經十五·三)秋,宋人、齊人、邾人伐郳。
(經十五·四)鄭人侵宋。(經十五·五)冬,十月。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復會焉,齊始霸也。
(傳十五·二)秋,諸侯為宋伐郳。鄭人間之而侵宋。
莊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十六·二)夏,宋人、齊人、衛人伐鄭。
(經十六·三)秋,荊伐鄭。
(經十六·四)冬,十有二月,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滑伯、滕子同盟于幽。
(經十六·五)邾子克卒。
莊公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夏,諸侯伐鄭,宋故也。
(傳十六·二)鄭伯自櫟入,緩告于楚。秋,楚伐鄭,及櫟,為不禮故也。
(傳十六·三)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,九月,殺公子閼,刖強鉏。公父定叔出奔衛。三年而復之,曰:「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。」使以十月入,曰:「良月也,就盈數焉。」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。
(傳十六·四)冬,同盟于幽,鄭成也。
(傳十六·五)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。
(傳十六·六)初,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蔿國請而免之。既而弗報,故子國作亂,謂晉人曰:「與我伐夷而取其地。」遂以晉師伐夷,殺夷詭諸。周公忌父出奔虢。惠王立而復之。
莊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齊人執鄭詹。
(經十七·二)夏,齊人殲于遂。
(經十七·三)秋,鄭詹自齊逃來。
(經十七·四)冬,多麋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,鄭不朝也。
(傳十七·二)夏,遂因氏、頜氏、工婁氏、須遂氏饗齊戍,醉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
莊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春,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
(經十八·二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
(經十八·三)秋,有蜮。
(經十八·四)冬,十月。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虢公、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皆賜玉五、馬三匹,非禮也。王命諸侯,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,不以禮假人。
(傳十八·二)虢公、晉侯、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。陳媯歸于京師,實惠後。
(傳十八·三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不言其來,諱之也。
(傳十八·四)秋,有蜮,為災也。
(傳十八·五)初,楚武王克權,使鬭緡尹之,以叛,圍而殺之。遷權於那處,使閻敖尹之。及文王即位,與巴人伐申,而驚其師。巴人叛楚而伐那處,取之,遂門于楚。閻敖游涌而逸。楚子殺之。其族為亂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
莊公(經十九·一)十有九年
春,王正月。(經十九·二)夏,四月。
(經十九·三)秋,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,遂及齊侯、宋公盟。
(經十九·四)夫人姜氏如莒。
(經十九·五)冬,齊人、宋人、陳人伐我西鄙。
(傳十九·一)十九年,春,楚子禦之,大敗於津。還,鬻拳弗納,遂伐黃。敗黃師于踖陵。還,及湫,有疾。夏,六月庚申,卒。鬻拳葬諸夕室。亦自殺也,而葬於绖皇。初,鬻拳強諫楚子。楚子弗從。臨之以兵,懼而從之。鬻拳曰:「吾懼君以兵,罪莫大焉。」遂自刖也。楚人以為大閽,謂之大伯。使其後掌之。君子曰:「鬻拳可謂愛君矣!諫以自納於刑,刑猶不忘納君於善。」
(傳十九·二)初,王姚嬖于莊王,生子頹。子頹有寵,蔿國為之師。及惠王即位,取蔿國之圃以為囿。邊伯之宮近於王宮,王取之。王奪子禽、祝跪與詹父田,而收膳夫之秩,故蔿國、邊伯、石速、詹父、子禽、祝跪作亂,因蘇氏。秋,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,不克,出奔溫。蘇子奉子頹以奔衛。衛師、燕師伐周。冬,立子頹。
莊公(經二十·一)二十年
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如莒。
(經二十·二)夏,齊大災。
(經二十·三)秋,七月。
(經二十·四)冬,齊人伐戎。
(傳二十·一)二十年,春,鄭伯和王室,不克。執燕仲父。夏,鄭伯遂以王歸。王處于櫟。秋,王及鄭伯入于鄔。遂入成周。取其寶器而還。冬,王子頹享五大夫,樂及遍舞。鄭伯聞之,見虢叔曰:「寡人聞之:哀樂失時,殃咎必至。今王子頹歌舞不倦,樂禍也。夫司寇行戮,君為之不舉,而況敢樂禍乎?奸王之位,禍孰大焉?臨禍忘憂,憂必及之。盍納王乎?」虢公曰:「寡人之愿也。」
莊公(經二一·一)二十有一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二一·二)夏,五月辛酉,鄭伯突卒。
(經二一·三)秋,七月戊戌,夫人姜氏薨。
(經二一·四)冬,十有二月,葬鄭厲公。
(傳二一·一)二十一年,春,胥命于弭。夏,同伐王城。鄭伯將王自圉門入。虢叔自北門入。殺王子頹及五大夫。鄭伯享王于闕西辟,樂備。王與之武公之略,自虎牢以東。原伯曰:「鄭伯效尤,其亦將有咎!」五月,鄭厲公卒。王巡虢守,虢公為王宮于玤,王與之酒泉。鄭伯之享王也,王以後之鞶監予之。虢公請器,王予之爵。鄭伯由是始惡於王。冬,王歸自虢。
莊公(經二二·一)二十有二年
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(經二二·二)癸醜,葬我小君文姜。
(經二二·三)陳人殺其公子御寇。
(經二二·四)夏,五月。
(經二二·五)秋,七月丙申,及齊高傒盟于防。
(經二二·六)冬,公如齊納幣。
(傳二二·一)二十二年,春,陳人殺其大子御寇。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。顓孫自齊來奔。齊侯使敬仲為卿。辭曰:「羈旅之臣幸若獲宥,及於寬政,赦其不閑於教訓,而免於罪戾,弛於負擔,君之惠也。所獲多矣,敢辱高位以速官謗?請以死告。詩云:『翹翹車乘,招我以弓。豈不欲往?畏我友朋。』」使為工正。飲桓公酒,樂。公曰:「以火繼之。」辭曰:「臣卜其晝,未卜其夜,不敢。」君子曰:「酒以成禮,不繼以淫,義也;以君成禮,弗納於淫,仁也。」初,懿氏卜妻敬仲。其妻占之,曰:「吉。是謂『鳳皇于飛,和鳴鏘鏘。有媯之後,將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』」
(傳二二·一)陳厲公,蔡出也,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。生敬仲。其少也,周史有以《周易》見陳侯者,陳侯使筮之,遇觀之否,曰:「是謂『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』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,其在異國;非此其身,在其子孫。光,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坤,土也;巽,風也;乾,天也。風為天於土上,山也。有山之材,而照之以天光,於是乎居土上,故曰『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』。庭實旅百,奉之以玉帛,天地之美具焉,故曰『利用賓于王』。猶有觀焉,故曰其在後乎!風行而著於土,故曰其在異國乎!若在異國,必姜姓也。姜,大岳之後也。山岳則配天。物莫能兩大。陳衰,此其昌乎!」及陳之初亡也,陳桓子始大於齊;其後亡也,成子得政。
莊公(經二三·一)二十有三年
春,公至自齊。(經二三·二)祭叔來聘。
(經二三·三)夏,公如齊觀社。
(經二三·四)公至自齊。
(經二三·五)荊人來聘。
(經二三·六)公及齊侯遇于穀。
(經二三·七)蕭叔朝公。
(經二三·八)秋,丹桓宮楹。
(經二三·九)冬,十有一月,曹伯射姑卒。
(經二三·十)十有二月甲寅,公會齊侯盟于扈。
(傳二三·一)二十三年,夏,公如齊觀社,非禮也。曹劌諫曰:「不可。夫禮,所以整民也。故會以訓上下之則,制財用之節;朝以正班爵之義,帥長幼之序;征伐以討其不然。諸侯有王,王有巡守,以大習之。非是,君不舉矣。君舉必書。書而不法,後嗣何觀?」
(傳二三·二)晉桓、莊之族偪,獻公患之。士蔿曰:「去富子,則群公子可謀也已。」公曰:「爾試其事。」士蔿與群公子謀,譖富子而去之。
(傳二三·三)秋,丹桓宮之楹。
莊公(經二四·一)二十有四年
春,王三月,刻桓宮桷。
(經二四·二)葬曹莊公。
(經二四·三)夏,公如齊逆女。
(經二四·四)秋,公至自齊。
(經二四·五)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(經二四·六)戊寅,大夫宗婦覿,用幣。
(經二四·七)大水。
(經二四·八)冬,戎侵曹。
(經二四·九)曹羈出奔陳。
(經二四·十)赤歸于曹。
(經二四·十一)郭公。
(傳二四·一)二十四年,春,刻其桷,皆非禮也。御孫諫曰:「臣聞之:『儉,德之共也;侈,惡之大也。』先君有共德,而君納諸大惡,無乃不可乎?」
(傳二四·二)秋,哀姜至,公使宗婦覿,用幣,非禮也。御孫曰:「男贄,大者玉帛,小者禽鳥,以章物也。女贄,不過榛、栗、棗、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贄,是無別也。男女之別,國之大節也;而由夫人亂之,無乃不可乎?」
(傳二四·三)晉士蔿又與群公子謀,使殺游氏之二子。士蔿告晉侯曰:「可矣。不過二年,君必無患。」
莊公(經二五·一)二十有五年
春,陳侯使女叔來聘。
(經二五·二)夏,五月癸醜,衛侯朔卒。
(經二五·三)六月辛末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(經二五·四)伯姬歸于杞。
(經二五·五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。
(經二五·六)冬,公子友如陳。
莊公(傳二五·一)二十五年,春,陳女叔來聘,始結陳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(傳二五·二)夏,六月辛未,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,非常也。唯正月之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。
(傳二五·三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,亦非常也。凡天災,有幣,無牲。非日、月之眚不鼓。
(傳二五·四)晉士蔿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處之。
(傳二五·五)冬,晉侯圍聚,盡殺群公子。
莊公(經二六·一)二十有六年
春,公伐戎。
(經二六·二)夏,公至自伐戎。
(傳二六·三)曹殺其大夫。
(經二六·四)秋,公會宋人、齊人伐徐。
(經二六·五)冬,十有二月癸亥朔,日有食之。
(傳二六·一)二十六年,春,晉士蔿為大司空。
(傳二六·二)夏,士蔿城絳,以深其宮。
(傳二六·三)秋,虢人侵晉。冬,虢人又侵晉。
莊公(經二七·一)二十有七年
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。
(經二七·二)夏,六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鄭伯同盟于幽。
(經二七·三)秋,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。
(經二七·四)冬,杞伯姬來。
(經二七·五)莒慶來逆叔姬。
(經二七·六)杞伯來朝。
(經二七·七)公會齊侯于城濮。
(傳二七·一)二十七年,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,非事也。天子非展義不巡守,諸侯非民事不舉,卿非君命不越竟。
(傳二七·二)夏,同盟于幽,陳、鄭服也。
(傳二七·三)秋,公子友如陳葬原仲,非禮也。原仲,季友之舊也。
(傳二七·四)冬,杞伯姬來,歸寧也。凡諸侯之女,歸寧曰來,出曰來歸,夫人歸寧曰如某,出曰歸于某。
(傳二七·五)晉侯將伐虢。士蔿曰:「不可。虢公驕,若驟得勝於我,必棄其民。無眾而後伐之,欲禦我,誰與?夫禮、樂、慈、愛,戰所畜也。夫民,讓事、樂和、愛親、哀喪,而後可用也。虢弗畜也,亟戰,將饑。」
(傳二七·六)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,且請伐衛,以其立子頹也。
莊公(經二八·一)二十有八年
春,王三月甲寅,齊人伐衛。衛人及齊人戰,衛人敗績。
(經二八·二)夏,四月丁未,邾子瑣卒。
(經二八·三)秋,荊伐鄭,公會齊人、宋人救鄭。
(經二八·四)冬,筑郿。
(經二八·五)大無麥、禾,臧孫辰告糴于齊。
(傳二八·一)二十八年,春,齊侯伐衛,戰,敗衛師,數之以王命,取賂而還。
(傳二八·二)晉獻公娶于賈,無子。烝於齊姜,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。又娶二女於戎,大戎狐姬生重耳,小戎子生夷吾。晉伐驪戎,驪戎男女以驪姬,歸,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驪姬嬖,欲立其子,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,使言於公曰:「曲沃,君之宗也;蒲與二屈,君之疆也;不可以無主。宗邑無主,則民不威;疆埸無主,則啟戎心;戎之生心,民慢其政,國之患也。若使大子主曲沃,而重耳、夷吾主蒲與屈,則可以威民而懼戎,且旌君伐。」使俱曰:「狄之廣莫,於晉為都。晉之啟土,不亦宜乎!」晉侯說之。夏,使大子居曲沃,重耳居蒲城,夷吾居屈。群公子皆鄙。唯二姬之子在絳。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,晉人謂之二五耦。
(傳二八·三)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,為館於其宮側,而振萬焉。夫人聞之,泣曰:「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。今令尹不尋諸仇讎,而於未亡人之側,不亦異乎!」御人以告子元。子元曰:「婦人不忘襲讎,我反忘之!」秋,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,入于桔柣之門。子元、斗御強、斗梧、耿之不比為旆,斗班、王孫游、王孫喜殿。眾車入自純門,及逵市。縣門不發。楚言而出。子元曰:「鄭有人焉。」諸侯救鄭。楚師夜遁。鄭人將奔桐丘,諜告曰:「楚幕有烏。」乃止。
(傳二八·四)冬,饑,臧孫辰告糴于齊,禮也。
(傳二八·五)筑郿,非都也。凡邑: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,無曰邑。邑曰筑,都曰城。
莊公(經二九·一)二十有九年
春,新延廄。
(經二九·二)夏,鄭人侵許。
(經二九·三)秋,有蜚。
(經二九·四)冬,十有二月,紀叔姬卒。
(經二九·五)城諸及防。
(傳二九·一)二十九年,春,新作延廄,書不時也。凡馬,日中而出,日中而入。
(傳二九·二)夏,鄭人侵許。凡師,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,輕曰襲。
(傳二九·三)秋,有蜚,為災也。凡物,不為災,不書。
(傳二九·四)冬,十二月,城諸及防,書,時也。凡土功,龍見而畢務,戒事也;火見而致用,水昏正而栽,日至而畢。
(傳二九·五)樊皮叛王。
莊公(經三十·一)三十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三十·二)夏,次于成。
(經三十·三)秋,七月,齊人降鄣。
(經三十·四)八月癸亥,葬紀叔姬。
(經三十·五)九月庚午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(經三十·六)冬,公及齊侯遇于魯濟。
(經三十·七)齊人伐山戎。
(傳三十·一)三十年,春,王命虢公討樊皮。夏,四月丙辰,虢公入樊,執樊仲皮,歸于京師。
(傳三十·二)楚公子元歸自伐鄭,而處王宮。斗射師諫,則執而梏之。秋,申公斗班殺子元。斗穀於菟為令尹,自毀其家,以紓楚國之難。
(傳三十·三)冬,遇于魯濟,謀山戎也。以其病燕故也。
莊公(經三一·一)三十有一年
春,筑臺于郎。
(經三一·二)夏,四月,薛伯卒。
(經三一·三)筑臺于薛。
(經三一·四)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。
(經三一·五)秋,筑臺于秦。
(經三一·六)冬,不雨。
(傳三一·一)三十一年,夏,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,非禮也。凡諸侯有四夷之功,則獻于王,王以警于夷;中國則否。諸侯不相遺俘。
莊公(經三二·一)三十有二年
春,城小穀。
(經三二·二)夏,宋公,齊侯遇于梁丘。
(經三二·三)秋,七月癸巳,公子牙卒。
(經三二·四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
(經三二·五)冬,十月己未,子般卒。
(經三二·六)公子慶父如齊。
(經三二·七)狄伐邢。
(傳三二·一)三十二年,春,城小穀,為管仲也。
(傳三二·二)齊侯為楚伐鄭之故,請會于諸侯。宋公請先見于齊侯。夏,遇于梁丘。
(傳三二·三)秋,七月,有神降于莘。惠王問諸內史過曰:「是何故也?」對曰:「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;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興,亦有以亡,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之。」王曰:「若之何?」對曰:「以其物享焉。其至之日,亦其物也。」王從之。內史過往,聞虢請命,反曰:「虢必亡矣。虐而聽於神。」神居莘六月。虢公使祝應、宗區、史嚚享焉。神賜之土田。史嚚曰:「虢其亡乎!吾聞之:國將興,聽於民;將亡,聽於神。神,聰明正直而壹者也,依人而行。虢多涼德,其何土之能得?」
(傳三二·四)初,公筑臺,臨黨氏,見孟任,從之。閟。而以夫人言,許之,割臂盟公。生子般焉。雩,講于梁氏,女公子觀之。圉人犖自墻外與之戲。子般怒,使鞭之。公曰:「不如殺之,是不可鞭。犖有力焉,能投蓋于稷門。」公疾,問後於叔牙。對曰:「慶父材。」問於季友。對曰:「臣以死奉般。」公曰:「鄉者牙曰『慶父材』。」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,待于鍼巫氏,使鍼季酖之,曰:「飲此,則有後於魯國;不然,死且無後。」飲之,歸,及逵泉而卒。立叔孫氏。
(傳三二·五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子般即位,次于黨氏。冬,十月己未,共仲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。成季奔陳。立閔公。
左傳·閔公
閔公(經一·一)元年
春,王正月。(經一·二)齊人救邢。
(經一·三)夏,六月辛酉,葬我君莊公。
(經一·四)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落姑。季子來歸。
(經一·五)冬,齊仲孫來。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書即位,亂故也。
(傳一·二)狄人伐邢。管敬仲言於齊侯曰:「戎狄豺狼,不可厭也;諸夏親昵,不可棄也。宴安鴆毒,不可懷也。《詩》云:『豈不懷歸,畏此簡書。』簡書,同惡相恤之謂也。請救邢以從簡書。」齊人救邢。
(傳一·三)夏,六月,葬莊公。亂故,是以緩。
(傳一·四)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落姑,請復季友也。齊侯許之,使召諸陳,公次于郎以待之。「季子來歸」,嘉之也。
(傳一·五)冬,齊仲孫湫來省難,書曰「仲孫」,亦嘉之也。仲孫歸,曰:「不去慶父,魯難未已。」公曰:「若之何而去之?」對曰:「難不已,將自斃,君其待之!」公曰:「魯可取乎?」對曰:「不可。猶秉周禮。周禮,所以本也。臣聞之:『國將亡,本必先顛,而後枝葉從之。』魯不棄周禮,未可動也。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。親有禮,因重固,間攜貳,覆昏亂,霸王之器也。」
(傳一·六)晉侯作二軍,公將上軍,太子申生將下軍。趙夙御戎,畢萬為右,以滅耿、滅霍、滅魏。還,為太子城曲沃,賜趙夙耿,賜畢萬魏,以為大夫。士蔿曰:「太子不得立矣。分之都城,而位以卿,先為之極,又焉得立?不如逃之,無使罪至。為吳大伯,不亦可乎?猶有令名,與其及也。且諺曰:『心茍無瑕,何恤乎無家?』天若祚大子,其無晉乎!」卜偃曰:「畢萬之後必大。萬,盈數也;魏,大名也。以是始賞,天啟之矣。天子曰兆民,諸侯曰萬民。今名之大,以從盈數,其必有眾。」
(傳一·六)初,畢萬筮仕於晉,遇屯之比。辛廖占之,曰:「吉。屯固、比入,吉孰大焉?其必蕃昌。震為土,車從馬,足居之,兄長之,母覆之,眾歸之,六體不易,合而能固,安而能殺,公侯之卦也。公侯之子孫,必復其始。」
閔公(經二·一)二年
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。
(經二·二)夏,五月乙酉,吉禘于莊公。
(經二·三)秋,八月辛丑,公薨。
(經二·四)九月,夫人姜氏孫于邾。
(經二·五)公子慶父出奔莒。
(經二·六)冬,齊高子來盟。
(經二·七)十有二月,狄入衛。
(經二·八)鄭棄其師。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虢公敗犬戎于渭汭。舟之僑曰:「無德而祿,殃也。殃將至矣。」遂奔晉。
(傳二·二)夏,吉禘于莊公,速也。
(傳二·三)初,公傅奪卜齮田,公不禁。秋,八月辛丑,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闈。成季以僖公適邾。共仲奔莒,乃入,立之。以賂求共仲于莒,莒人歸之。及密,使公子魚請。不許,哭而往。共仲曰:「奚斯之聲也。」乃縊。閔公,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,故齊人立之。共仲通於哀姜,哀姜欲立之。閔公之死也,哀姜與知之,故孫于邾。齊人取而殺之于夷,以其尸歸,僖公請而葬之。
(傳二·四)成季之將生也,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,曰:「男也,其名曰友,在公之右;間于兩社,為公室輔。季氏亡,則魯不昌。」又筮之,遇大有之乾,曰:「同復于父,敬如君所。」及生,有文在其手曰「友」,遂以命之。
(傳二·五)冬,十二月,狄人伐衛。衛懿公好鶴,鶴有乘軒者。將戰,國人受甲者皆曰:「使鶴!鶴實有祿位,餘焉能戰?」公與石祁子玦,與甯莊子矢,使守,曰:「以此贊國,擇利而為之。」與夫人繡衣,曰:「聽於二子!」渠孔御戎,子伯為右;黃夷前驅,孔嬰齊殿。及狄人戰于熒澤,衛師敗績,遂滅衛。衛侯不去其旗,是以甚敗。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,以逐衛人。二人曰:「我,大史也,實掌其祭。不先,國不可得也。」乃先之。至,則告守曰:「不可待也。」夜與國人出。狄入衛,遂從之,又敗諸河。
閔公(傳二·五)初,惠公之即位也少,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,不可,強之。生齊子、戴公、文公、宋桓夫人、許穆夫人。文公為衛之多患也,先適齊。及敗,宋桓公逆諸河,宵濟。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,益之以共、滕之民為五千人。立戴公以廬于曹。許穆夫人賦《載馳》。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、甲士三千人以戍曹。歸公乘馬,祭服五稱,牛、羊、豕、雞、狗皆三百與門材。歸夫人魚軒,重錦三十兩。
(傳二·六)鄭人惡高克,使帥師次于河上,久而弗召,師潰而歸,高克奔陳。鄭人為之賦《清人》。
(傳二·七)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。里克諫曰:「太子奉冢祀、社稷之粢盛,以朝夕視君膳者也,故曰冢子。君行則守,有守則從。從曰撫軍,守曰監國,古之制也。夫帥師,專行謀,誓軍旅,君與國政之所圖也。非太子之事也。師在制命而已,稟命則不威,專命則不孝,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。君失其官,帥師不威,將焉用之?且臣聞皋落氏將戰。君其舍之!」公曰:「寡人有子,未知其誰立焉!」不對而退。見太子。太子曰:「吾其廢乎?」對曰:「告之以臨民,教之以軍旅,不共是懼,何故廢乎?且子懼不孝,無懼弗得立。修己而不責人,則免於難。」
(傳二·七)太子帥師,公衣之偏衣,佩之金玦。狐突御戎,先友為右。梁餘子養御罕夷,先丹木為右。羊舌大夫為尉。先友曰:「衣身之偏,握兵之要,在此行也,子其勉之,偏躬無慝,兵要遠災,親以無災,又何患焉?」狐突嘆曰:「時,事之徵也;衣,身之章也;佩,衷之旗也。故敬其事,則命以始;服其身則衣之純;用其衷,則佩之度。今命以時卒,閟其事也;衣之尨服,遠其躬也;佩以金玦;棄其衷也。服以遠之,時以閟之;尨涼,冬殺,金寒,玦離,胡可恃也?雖欲勉之,狄可盡乎?」梁餘子養曰:「帥師者,受命於廟,受脤於社,有常服矣。不獲而尨,命可知也。死而不孝,不如逃之。」罕夷曰:「尨奇無常,金玦不復。雖復何為?君有心矣。」先丹木曰:「是服也,狂夫阻之。曰『盡敵而反』,敵可盡乎?雖盡敵,猶可內讒,不如違之。」狐突欲行。羊舌大夫曰:「不可。違命不孝,棄事不忠。雖知其寒,惡不可取。子其死之!」
(傳二·七)太子將戰,狐突諫曰:「不可。昔辛伯諗周桓公云:『內寵并後,外寵二政,嬖子配嫡,大都耦國--亂之本也。』周公弗從,故及於難。今亂本成矣,立可必乎?孝而安民,子其圖之!與其危身以速罪也。」
(傳二·八)成風聞成季之繇,乃事之,而屬僖公焉,故成季立之。
(傳二·九)僖之元年,齊桓公遷邢于夷儀。二年,封衛于楚丘。邢遷如歸,衛國忘亡。
(傳二·十)衛文公大布之衣、大帛之冠,務材、訓農,通商、惠工,敬教、勸學,授方、任能,元年,革車三十乘;季年,乃三百乘。
左傳·僖公
僖公(經一·一)元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一·二)齊師、宋師、曹師次于聶北,救邢。
(經一·三)夏,六月,邢遷于夷儀。
(經一·四)齊師、宋師、曹師城邢。
(經一·五)秋,七月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,齊人以歸。(經一·六)楚人伐鄭。
(經一·七)八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鄭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檉。
(經一·八)九月,公敗邾師于偃。
(經一·九)冬,十月壬午,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酈,獲莒拏。
(經一·十)十有二月丁巳,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稱即位,公出故也。公出復入,不書,諱之也。諱國惡,禮也。
(傳一·二)諸侯救邢。邢人潰,出奔師。師遂逐狄人,具邢器用而遷之,師無私焉。
(傳一·三)夏,邢遷于夷儀,諸侯城之,救患也。凡侯伯,救患、分災、討罪,禮也。
(傳一·四)秋,楚人伐鄭,鄭即齊故也。盟于犖,謀救鄭也。
(傳一·五)九月,公敗邾師于偃,虛丘之戍將歸者也。
(傳一·六)冬,莒人來求賂,公子友敗諸酈,獲莒子之弟挐--非卿也,嘉獲之也。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。
(傳一·七)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君子以齊人之殺哀姜也為已甚矣,女子,從人者也。
僖公(經二·一)二年
春,王正月,城楚丘。
(經二·二)夏,五月辛巳,葬我小君哀姜。
(經二·三)虞師、晉師滅下陽。
(經二·四)秋,九月,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盟于貫。
(經二·五)冬,十月,不雨。
(經二·六)楚人侵鄭。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。不書所會,後也。
(傳二·二)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公曰:「是吾寶也。」對曰:「若得道於虞,猶外府也。」公曰:「宮之奇存焉。」對曰:「宮之奇之為人也,懦而不能強諫。且少長於君,君昵之;雖諫,將不聽。」乃使荀息假道於虞,曰:「冀為不道,入自顛軨,伐鄍三門。冀之既病,則亦唯君故。今虢為不道,保於逆旅,以侵敝邑之南鄙。敢請假道,以請罪于虢。」虞公許之,且請先伐虢。宮之奇諫,不聽,遂起師。夏,晉里克、荀息帥師會虞師,伐虢,滅下陽。先書虞,賄故也。
(傳二·三)秋,盟于貫,服江、黃也。
(傳二·四)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。
(傳二·五)虢公敗戎於桑田。晉卜偃曰:「虢必亡矣。亡下陽不懼,而又有功,是天奪之鑒,而益其疾也。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。不可以五稔。」
(傳二·六)冬,楚人伐鄭,斗章囚鄭聃伯。
僖公(經三·一)三年
春,王正月,不雨。
(經三·二)夏,四月,不雨。
(經三·三)徐人取舒。(經三·四)六月,雨。
(經三·五)秋,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會于陽穀。
(經三·六)冬,公子友如齊蒞盟。
(經三·七)楚人伐鄭。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不雨;夏,六月雨。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,不曰旱,不為災也。
(傳三·二)秋,會于陽穀,謀伐楚也。
(傳三·三)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。冬,公子友如齊蒞盟。
(傳三·四)楚人伐鄭,鄭伯欲成。孔叔不可,曰:「齊方勤我,棄德不祥。」
(傳三·五)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,蕩公。公懼,變色;禁之,不可。公怒,歸之,未絕之也。蔡人嫁之。
僖公(經四·一)四年
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,次于陘。
(經四·二)夏,許男新臣卒。
(經四·三)楚屈完來盟于師,盟于召陵。
(經四·四)齊人執陳轅濤涂。
(經四·五)秋,及江人、黃人伐陳。
(經四·六)八月,公至自伐楚。
(經四·七)葬許穆公。
(經四·八)冬,十有二月,公孫茲帥師會齊人、宋人、衛人、鄭人、許人、曹人侵陳。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。楚子使與師言曰:「君處北海,寡人處南海,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,不虞君之涉吾地也,何故?」管仲對曰:「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:『五侯九伯,女實征之,以夾輔周室!』賜我先君履,東至于海,西至于河,南至于穆陵,北至于無棣。爾貢苞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昭王南征而不復,寡人是問。」對曰:「貢之不入,寡君之罪也,敢不共給?昭王之不復,君其問諸水濱!」師進,次于陘。
(傳四·一)夏,楚子使屈完如師。師退,次于召陵。齊侯陳諸侯之師,與屈完乘而觀之。齊侯曰:「豈不穀是為?先君之好是繼,與不穀同好如何?」對曰:「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,辱收寡君,寡君之愿也。」齊侯曰:「以此眾戰,誰能禦之?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?」對曰:「君若以德綏諸侯,誰敢不服?君若以力,楚國方城以為城,漢水以為池,雖眾,無所用之。」屈完及諸侯盟。
(傳四·二)陳轅濤涂謂鄭申侯曰:「師出於陳、鄭之間,國必甚病。若出於東方,觀兵於東夷,循海而歸,其可也。」申侯曰:「善。」濤涂以告齊侯,許之。申侯見曰:「師老矣,若出於東方而遇敵,懼不可用也。若出於陳、鄭之間,共其資糧扉屨,其可也。」齊侯說,與之虎牢。執轅濤涂。
(傳四·三)秋,伐陳,討不忠也。
(傳四·四)許穆公卒于師,葬之以侯,禮也。凡諸侯薨于朝、會,加一等;死王事,加二等。於是有以袞斂。
(傳四·五)冬,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。陳成,歸轅濤涂。
(傳四·六)初,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,卜之,不吉;筮之,吉。公曰:「從筮。」卜人曰:「筮短龜長,不如從長。且其繇曰:『專之渝,攘公之羭。一薰一蕕,十年尚猶有臭。』必不可!」弗聽,立之。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及將立奚齊,既與中大夫成謀,姬謂太子曰:「君夢齊姜,必速祭之!」太子祭于曲沃,歸胙于公。公田,姬寘諸宮六日。公至,毒而獻之。公祭之地,地墳。與犬,犬斃。與小臣,小臣亦斃。姬泣曰:「賊由太子。」太子奔新城。公殺其傅杜原款。
(傳四·六)或謂太子:「子辭,君必辯焉。」太子曰:「君非姬氏,居不安、食不飽。我辭,姬必有罪。君老矣,吾又不樂。」曰:「子其行乎!」太子曰:「君實不察其罪,被此名也以出,人誰納我?」十二月戊申,縊于新城。姬遂譖二公子曰:「皆知之。」重耳奔蒲,夷吾奔屈。
僖公(經五·一)五年
春,晉侯殺其世子申生。
(經五·二)杞伯姬來朝其子。
(經五·三)夏,公孫茲如牟。
(經五·四)公及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。
(經五·五)秋,八月,諸侯盟于首止。
(經五·六)鄭伯逃歸不盟。
(經五·七)楚子滅弦,弦子奔黃。
(經五·八)九月戊申朔,日有食之。
(經五·十)冬,晉人執虞公。
(傳五·一)五年,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公既視朔,遂登觀臺以望,而書,禮也。凡分、至、啟、閉,必書云物,為備故也。晉侯使以殺太子申生之故來告。
(傳五·二)初,晉侯使士蔿為二公子筑蒲與屈,不慎,寘薪焉。夷吾訴之。公使讓之。士蔿稽首而對曰:「臣聞之:無喪而戚,憂必讎焉無戎而城,讎必保焉。寇讎之保,又何慎焉?守官廢命,不敬;固讎之保,不忠。失忠與敬,何以事君?《詩》云:『懷德惟寧,宗子惟城。』君其修德而固宗子,何城如之?三年將尋師焉,焉用慎?」退而賦曰:「狐裘尨茸,一國三公,吾誰適從?」及難,公使寺人披伐蒲。重耳曰:「君父之命不校。」乃徇曰:「校者,吾讎也。」逾垣而走。披斬其袪。遂出奔翟。
僖公(傳五·三)夏,公孫茲如牟,娶焉。
(傳五·四)會于首止,會王太子鄭,謀寧周也。
(傳五·五)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,故勸之城其賜邑,曰:「美城之,大名也,子孫不忘。吾助子請。」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,美。遂譖諸鄭伯,曰:「美城其賜邑,將以叛也。」申侯由是得罪。
(傳五·六)秋,諸侯盟。王使周公召鄭伯,曰:「吾撫女以從楚,輔之以晉,可以少安。」鄭伯喜於王命,而懼其不朝於齊也,故逃歸不盟。孔叔止之,曰:「國君不可以輕,輕則失親;失親,患必至。病而乞盟,所喪多矣。君必悔之。」弗聽,逃其師而歸。
(傳五·七)楚斗穀於菟滅弦,弦子奔黃。於是江、黃、道、柏方睦於齊,皆弦姻也。弦子恃之而不事楚,又不設備,故亡。
(傳五·八)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宮之奇諫曰:「虢,虞之表也;虢亡,虞必從之。晉不可啟,寇不可玩。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?諺所謂『輔車相依,唇亡齒寒』者,其虞、虢之謂也。」公曰:「晉,吾宗也,豈害我哉?」對曰:「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;大伯不從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;為文王卿士,勛在王室,藏於盟府。將虢是滅,何愛於虞?且虞能親於桓、莊乎?其愛之也,桓、莊之族何罪?而以為戮,不唯偪乎?親以寵偪,猶尚害之,況以國乎?」公曰:「吾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」對曰:「臣聞之:鬼神非人實親,惟德是依。故周書曰:『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。』又曰:『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』又曰:『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』如是,則非德,民不和、神不享矣。神所馮依,將在德矣。若晉取虞,而明德以薦馨香,神其吐之乎?」弗聽,許晉使。宮之奇以其族行,曰:「虞不臘矣。在此行也,晉不更舉矣。」
(傳五·八)八月甲午,晉侯圍上陽。問於卜偃曰:「吾其濟乎?」對曰:「克之。」公曰:「何時?」對曰:「童謠云:『丙之晨,龍尾伏辰;均服振振,取虢之旗。鶉之賁賁,天策焞焞,火中成軍,虢公其奔。』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鶉火中,必是時也。」冬,十二月丙子,朔,晉滅虢。虢公醜奔京師。師還,館于虞,遂襲虞,滅之。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以媵秦穆姬,而修虞祀,且歸其職貢於王。故書曰「晉人執虞公」,罪虞,且言易也。
僖公(經六·一)六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六·二)夏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曹伯伐鄭,圍新城。
(經六·三)秋,楚人圍許,諸侯遂救許。
(經六·四)冬,公至自伐鄭。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晉侯使賈華伐屈。夷吾不能守,盟而行。將奔狄,卻芮曰:「後出同走,罪也,不如之梁。梁近秦而幸焉。」乃之梁。
(傳六·二)夏,諸侯伐鄭,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。圍新密,鄭所以不時城也。
(傳六·三)秋,楚子圍許以救鄭,諸侯救許,乃還。
(傳六·四)冬,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。許男面縛,銜璧,大夫衰绖,士輿櫬。楚子問諸逢伯。對曰:「昔武王克殷,微子啟如是。武王親釋其縛,受其璧而祓之。焚其櫬,禮而命之,使復其所。」楚子從之。
僖公(經七·一)七年
春,齊人伐鄭。
(經七·二)夏,小邾子來朝。
(經七·三)鄭殺其大夫申侯。
(經七·四)秋,七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世子款、鄭世子華盟于甯母。
(經七·五)曹伯班卒。
(經七·六)公子友如齊。
(經七·七)冬,葬曹昭公。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齊人伐鄭。孔叔言於鄭伯曰:「諺有之曰:『心則不競,何憚於病?』既不能強,又不能弱,所以斃也。國危矣,請下齊以救國。」公曰:「吾知其所由來矣,姑少待我。」對曰:「朝不及夕,何以待君?」
僖公(傳七·二)夏,鄭殺申侯以說于齊,且用陳轅濤涂之譖也。初,申侯,申出也,有寵於楚文王。文王將死,與之璧,使行,曰:「唯我知女。女專利而不厭,予取予求,不女疵瑕也。後之人將求多於女,女必不免。我死,女必速行,無適小國,將不女容焉。」既葬,出奔鄭,又有寵於厲公。子文聞其死也,曰:「古人有言曰:『知臣莫若君』,弗可改也已。」
(傳七·三)秋,盟于甯母,謀鄭故也。管仲言於齊侯曰:「臣聞之:招攜以禮,懷遠以德。德、禮不易,無人不懷。」齊侯修禮於諸侯,諸侯官受方物。
(傳七·三)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,言於齊侯曰:「泄氏、孔氏、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。君若去之以為成,我以鄭為內臣,君亦無所不利焉。」齊侯將許之。管仲曰:「君以禮與信屬諸侯,而以奸終之,無乃不可乎?子父不奸之謂禮,守命共時之謂信,違此二者,奸莫大焉。」公曰:「諸侯有討於鄭,未捷;今茍有釁,從之,不亦可乎?」對曰:「君若綏之以德,加之以訓,辭,而帥諸侯以討鄭。鄭將覆亡之不暇,豈敢不懼?若揔其罪人以臨之,鄭有辭矣,何懼?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。會而列奸,何以示後嗣?夫諸侯之會,其德、刑、禮、義,無國不記。記奸之位,君盟替矣。作而不記,非盛德也。君其勿許!鄭必受盟。夫子華既為太子,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,亦必不免。鄭有叔詹、堵叔、師叔三良為政,未可間也。」齊侯辭焉。子華由是得罪於鄭。
(傳七·四)冬,鄭伯使請盟于齊。
(傳七·五)閏月,惠王崩。襄王惡大叔帶之難,懼不立,不發喪,而告難于齊。
僖公(經八·一)八年
春,王正月,公會王人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許男、曹伯、陳世子款,盟于洮。鄭伯乞盟。
(經八·二)夏,狄伐晉。
(經八·三)秋,七月,禘于太廟,用致夫人。
(經八·四)冬,十有二月丁未,天王崩。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盟于洮,謀王室也。鄭伯乞盟,請服也。襄王定位而後發喪。
(傳八·二)晉里克帥師,梁由靡御,虢射為右,以敗狄于采桑。梁由靡曰:「狄無恥,從之,必大克。」里克曰:「懼之而已,無速眾狄。」虢射曰:「期年,狄必至,示之弱矣。」夏,狄伐晉,報采桑之役也。復期月。
(傳八·三)秋,禘,而致哀姜焉,非禮也。凡夫人,不薨于寢,不殯于廟,不赴于同,不祔于姑,則弗致也。
(傳八·四)冬,王人來告喪,難故也,是以緩。
(傳八·五)宋公疾,太子茲父固請曰:「目夷長且仁,君其立之!」公命子魚。子魚辭曰:「能以國讓,仁孰大焉?臣不及也,且又不順。」遂走而退。
僖公(經九·一)九年
春,三月丁丑,宋公御說卒。
(經九·二)夏,公會宰周公、齊侯、宋子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葵丘。
(經九·三)秋,七月乙酉,伯姬卒。
(經九·四)九月戊辰,諸侯盟于葵丘。
(經九·五)甲子,晉侯佹諸卒。
(經九·六)冬,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。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宋桓公卒。未葬而襄公會諸侯,故曰子。凡在喪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。
(傳九·二)夏,會于葵丘,尋盟,且修好,禮也。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曰:「天子有事于文、武,使孔賜伯舅胙。」齊侯將下拜。孔曰:「且有後命--天子使孔曰:『以伯舅耋老,加勞,賜一級,無下拜!』對曰:「天威不違顏咫尺,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,無下拜?恐隕越于下,以遺天子羞。敢不下拜?」下拜,登受。
僖公(傳九·三)秋,齊侯盟諸侯于葵丘,曰:「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于好。」宰孔先歸,遇晉侯,曰:「可無會也。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,故北伐山戎,南伐楚,西為此會也。東略之不知,西則否矣。其在亂乎!君務靖亂,無勤於行。」晉侯乃還。
(傳九·四)九月,晉獻公卒。里克、丕鄭欲納文公,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。初,獻公使荀息傅奚齊。公疾,召之曰:「以是藐諸孤,辱在大夫,其若之何?」稽首而對曰:「臣竭其股肱之力,加之以忠貞。其濟,君之靈也;不濟,則以死繼之。」公曰:「何謂忠貞?」對曰:「公家之利,知無不為,忠也;送往事居,耦俱無猜,貞也。」及里克將殺奚齊,先告荀息曰:「三怨將作,秦、晉輔之,子將何如?」荀息曰:「將死之。」里克曰:「無益也。」荀叔曰:「吾與先君言矣,不可以貳。能欲復言而愛身乎?雖無益也,將焉辟之?且人之欲善,誰不如我?我欲無貳,而能謂人已乎?」
(傳九·四)冬,十月,里克殺奚齊于次。書曰「殺其君之子」,未葬也。荀息將死之,人曰:「不如立卓子而輔之。」荀息立公子卓以葬。十一月,里克殺公子卓于朝。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「《詩》所謂『白圭之玷,尚可磨也;斯言之玷,不可為也。』荀息有焉。」
(傳九·五)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,及高梁而還,討晉亂也。令不及魯,故不書。
(傳九·六)晉卻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,曰:「人實有國,我何愛焉?入而能民,土於何有?」從之。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。秦伯謂卻芮曰:「公子誰恃?」對曰:「臣聞:亡人無黨,有黨必有讎。夷吾弱不好弄,能鬭不過,長亦不改,不識其他。」公謂公孫枝曰:「夷吾其定乎?」對曰:「臣聞之:唯則定國。《詩》曰:『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』,文王之謂也。又曰:『不僭不賊,鮮不為則』,無好無惡,不忌不克之謂也。今其言多忌克,難哉!」公曰:「忌則多怨,又焉能克?是吾利也。」
(傳九·七)宋襄公即位,以公子目夷為仁,使為左師以聽政,於是宋治。故魚氏世為左師。
僖公(經十·一)十年
春,王正月,公如齊。
(經十·二)狄滅溫,溫子奔衛。
(經十·三)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。
(經十·四)夏,齊侯、許男伐北戎。
(經十·五)晉殺其大夫里克。
(經十·六)秋,七月。
(經十·七)冬,大雨雪。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狄滅溫,蘇子無信也。蘇子叛王即狄,又不能於狄,狄人伐之,王不救,故滅。蘇子奔衛。
(傳十·二)夏,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。晉侯殺里克以說。將殺里克,公使謂之曰:「微子,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殺二君與一大夫,為子君者,不亦難乎?」對曰:「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臣聞命矣。」伏劍而死。於是丕鄭聘于秦,且謝緩賂,故不及。
(傳十·三)晉侯改葬共太子。秋,狐突適下國,遇太子。太子使登,仆,而告之曰:「夷吾無禮,餘得請於帝矣,將以晉畀秦,秦將祀餘。」對曰:「臣聞之:『神不歆非類,民不祀非族。』君祀無乃殄乎?且民何罪?失刑、乏祀,君其圖之!」君曰:「諾。吾將復請。七日,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。」許之,遂不見。及期而往,告之曰:「帝許我罰有罪矣,敝於韓。」
(傳十·三)丕鄭之如秦也,言於秦伯曰:「呂甥、郤稱、冀芮實為不從,若重問以召之,臣出晉君,君納重耳,蔑不濟矣。」冬,秦伯使泠至報、問,且召三子。郤芮曰:「幣重而言甘,誘我也。」遂殺丕鄭、祁舉及七輿大夫:左行共華、右行賈華、叔堅、騅歂、纍虎、特宮、山祁,皆里、丕之黨也。丕豹奔秦,言於秦伯曰:「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,民弗與也。伐之,必出。」公曰:「失眾,焉能殺?違禍,誰能出君?」
僖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春,晉殺其大夫丕鄭父。
(經十一·二)夏,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。
(經十一·三)秋,八月,大雩。
(經十一·四)冬,楚人伐黃。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晉侯使以丕鄭之亂來告。
(傳十一·二)天王使召武公、內史過賜晉侯命,受玉惰。過歸,告王曰:「晉侯其無後乎!王賜之命,而惰於受瑞,先自棄也已,其何繼之有?禮,國之干也;敬,禮之輿也。不敬,則禮不行;禮不行,則上下昏,何以長世?」
(傳十一·三)夏,揚、拒、泉、皋、伊、雒之戎同伐京師,入王城,焚東門,王子帶召之也。秦、晉伐戎以救周。秋,晉侯平戎于王。
(傳十一·四)黃人不歸楚貢。冬,楚人伐黃。
僖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春,王三月庚午,日有食之。
(經十二·二)夏,楚人滅黃。
(經十二·三)秋,七月。
(經十二·四)冬,十有二月丁丑,陳侯杵臼卒。
僖公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春,諸侯城衛楚丘之郛,懼狄難也。
(傳十二·二)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,不共楚職,曰:「自郢及我九百里,焉能害我?」夏,楚滅黃。
(傳十二·三)王以戎難故,討王子帶。秋,王子帶奔齊。
(傳十二·四)冬,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,使隰朋平戎于晉。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。管仲辭曰:「臣,賤有司也。有天子之二守國、高在,若節春秋來承王命,何以禮焉?陪臣敢辭。」王曰:「舅氏!餘嘉乃勛!應乃懿德,謂督不忘。往踐乃職,無逆朕命!」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。君子曰:「管氏之世祀也宜哉!讓不忘其上。《詩》曰:『愷悌君子,神所勞矣。』」
僖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春,狄侵衛。
(經十三·二)夏,四月,葬陳宣公。
(經十三·三)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鹹。
(經十三·四)秋,九月,大雩。
(經十三·五)冬,公子友如齊。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,且言王子帶。事畢,不與王言。歸,復命曰:「未可。王怒未怠,其十年乎?不十年,王弗召也。」
(傳十三·二)夏,會于鹹,淮夷病杞故,且謀王室也。
(傳十三·三)秋,為戎難故,諸侯戍周。齊仲孫湫致之。
(傳十三·四)冬,晉薦饑,使乞糴于秦。秦伯謂子桑:「與諸乎?」對曰:「重施而報,君將何求?重施而不報,其民必攜;攜而討焉,無眾必敗。」謂百里:「與諸乎?」對曰:「天災流行,國家代有。救災恤鄰,道也。行道有福。」丕鄭之子豹在秦,請伐晉。秦伯曰:「其君是惡,其民何罪?」秦於是乎輸粟于晉,自雍及絳相繼,命之曰「泛舟之役」。
僖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春,諸侯城緣陵。
(經十四·二)夏,六月,季姬及鄫子遇于防。使鄫子來朝。
(經十四·三)秋,八月辛卯,沙鹿崩。
(經十四·四)狄侵鄭。(經十四·五)冬,蔡侯肸卒。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,不書其人,有闕也。
(傳十四·二)鄫季姬來寧,公怒,止之,以鄫子之不朝也。夏,遇于防,而使來朝。
(傳十四·三)秋,八月辛卯,沙鹿崩。晉卜偃曰:「期年將有大咎,幾亡國。」
(傳十四·四)冬,秦饑,使乞糴于晉,晉人弗與。慶鄭曰:「背施,無親;幸災,不仁;貪愛,不祥;怒鄰,不義。四德皆失,何以守國?」虢射曰:「皮之不存,毛將安傅?」慶鄭曰:「棄信背鄰,患孰恤之?無信,患作;失援,必斃。是則然矣。」虢射曰:「無損於怨,而厚於寇,不如勿與。」慶鄭曰:「背施幸災,民所棄也。」近猶讎之,況怨敵乎?」弗聽。退曰:「君其悔是哉!」
僖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春,王正月,公如齊。
(經十五·二)楚人伐徐。
(經十五·三)三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盟于牡丘,遂次于匡。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。
(經十五·四)夏,五月,日有食之。
(經十五·五)秋,七月,齊師、曹師伐厲。
(經十五·六)八月,螽。
(經十五·七)九月,公至自會。
(經十五·八)季姬歸于鄫。
(經十五·九)己卯晦,震夷伯之廟。
(經十五·十)冬,宋人伐曹。
(經十五·十一)楚人敗徐于婁林。
(經十五·十二)十有一月壬戌,晉侯及秦伯戰于韓,獲晉侯。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楚人伐徐,徐即諸夏故也。三月,盟于牡丘,尋葵丘之盟,且救徐也。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,諸侯次于匡以待之。
(傳十五·二)夏,五月,日有食之。不書朔與日,官失之也。
(傳十五·三)秋,伐厲,以救徐也。
(傳十五·四)晉侯之入也,秦穆姬屬賈君焉,且曰:「盡納群公子。」晉侯烝於賈君,又不納群公子,是以穆姬怨之。晉侯許賂中大夫,既而皆背之。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東盡虢略,南及華山,內及解梁城,既而不與。晉饑,秦輸之粟;秦饑,晉閉之糴,故秦伯伐晉。卜徒父筮之,吉:「涉河,侯車敗。」詰之。對曰:「乃大吉也。三敗,必獲晉君。其卦遇蠱曰:『千乘三去,三去之餘,獲其雄狐。』夫狐蠱,必其君也。蠱之貞,風也;其悔,山也。歲云秋矣,我落其實,而取其材,所以克也。實落材亡,不敗,何待?」
僖公(傳十五·四)三敗及韓。晉侯謂慶鄭曰:「寇深矣,若之何?」對曰:「君實深之,可若何?」公曰:「不孫!」卜右,慶鄭吉,弗使。步揚御戎,家仆徒為右。乘小駟,鄭入也。慶鄭曰:「古者大事,必乘其產。生其水土,而知其人心;安其教訓,而服習其道;唯所納之,無不如志。今乘異產,以從戎事,及懼而變,將與人易。亂氣狡憤,陰血周作,張脈僨興,外強中乾。進退不可,周旋不能,君必悔之。」弗聽。
(傳十五·四)九月,晉侯逆秦師,使韓簡視師。復曰:「師少於我,鬭士倍我。」公曰:「何故?」對曰:「出因其資,入用其寵,饑食其粟,三施而無報,是以來也。今又擊之,我怠、秦奮,倍猶未也。」公曰:「一夫不可狃,況國乎?」遂使請戰,曰:「寡人不佞,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。君若不還,無所逃命。」秦伯使公孫枝對曰:「君之未入,寡人懼之;入而未定列,猶吾憂也。茍列定矣,敢不承命?」韓簡退曰:「吾幸而得囚。」
(傳十五·四)壬戌,戰于韓原。晉戎馬還濘而止。公號慶鄭,慶鄭曰:「愎諫、違卜,固敗是求,又何逃焉?」遂去之。梁由靡御韓簡,虢射為右,輅秦伯,將止之。鄭以救公誤之,遂失秦伯。秦獲晉侯以歸。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。秦伯使辭焉,曰:「二三子何其戚也!寡人之從君而西也,亦晉之妖夢是踐,豈敢以至?」晉大夫三拜稽首曰:「君履後土而戴皇天,皇天後土實聞君之言,群臣敢在下風。」穆姬聞晉侯將至,以太子罃、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。使以免服衰绖逆,且告曰:「上天降災,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,而以興戎。若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;夕以入,則朝以死。唯君裁之!」乃舍諸靈臺。
(傳十五·四)大夫請以入。公曰:「獲晉侯以厚歸也;既而喪歸,焉用之?大夫其何有焉?且晉人戚憂以重我,天地以要我。不圖晉憂,重其怒也;我食吾言,背天地也。重怒難任,背天不祥,必歸晉君。」公子縶曰:「不如殺之,無聚慝焉。」子桑曰:「歸之而質其太子,必得大成。晉未可滅,而殺其君,只以成惡。且史佚有言曰:『無始禍,無怙亂,無重怒。』重怒難任,陵人不祥。」乃許晉平。
(傳十五·四)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,且召之。子金教之言曰:「朝國人而以君命賞。且告之曰:『孤雖歸,辱社稷矣,其卜貳圉也。』」眾皆哭,晉於是乎作爰田。呂甥曰:「君亡之不恤,而群臣是憂,惠之至也,將若君何?」眾曰:「何為而可?」對曰:「征繕以輔孺子。諸侯聞之,喪君有君,群臣輯睦,甲兵益多。好我者勸,惡我者懼,庶有益乎!」眾說,晉於是乎作州兵。
(傳十五·四)初,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,遇歸妹之睽。史蘇占之,曰:「不吉。其繇曰:『士刲羊,亦無盲也;女承筐,亦無貺也。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』歸妹之睽,猶無相也。震之離,亦離之震。為雷為火,為嬴敗姬。車說其輹,火焚其旗,不利行師,敗于宗丘。歸妹睽孤,寇張之弧。侄其從姑,六年其逋,逃歸其國,而棄其家,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。」及惠公在秦,曰:「先君若從史蘇之占,吾不及此夫!」韓簡侍,曰:「龜,象也;筮,數也。物生而後有象,象而後有滋,滋而後有數。先君之敗德,及可數乎?史蘇是占,勿從何益?《詩》曰:『下民之孽,匪降自天。僔沓背憎,職競由人。』」
(傳十五·五)震夷伯之廟,罪之也,於是展氏有隱慝焉。
(傳十五·六)冬,宋人伐曹,討舊怨也。
(傳十五·七)楚敗徐于婁林,徐恃救也。
(傳十五·八)十月,晉陰飴甥會秦伯,盟于王城。秦伯曰:「晉國和乎?」對曰:「不和。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,不憚征繕以立圉也,曰:『必報讎,寧事戎狄。』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,不憚征繕以待秦命,曰:『必報德,有死無二。』以此不和。」秦伯曰:「國謂君何?」對曰:「小人戚,謂之不免;君子恕,以為必歸。小人曰:『我毒秦,秦豈歸君?』君子曰:『我知罪矣,秦必歸君。』貳而執之,服而舍之,德莫厚焉,刑莫威焉。服者懷德,貳者畏刑,此一役也,秦可以霸。納而不定,廢而不立,以德為怨,秦不其然。」秦伯曰:「是吾心也。」改館晉侯,饋七牢焉。
僖公(傳十五·八)蛾析謂慶鄭曰:「盍行乎?」對曰:「陷君於敗,敗而不死,又使失刑,非人臣也。臣而不臣,行將焉入?」十一月,晉侯歸。丁丑,殺慶鄭而後入。是歲,晉又饑,秦伯又餼之粟,曰:「吾怨其君,而矜其民。且吾聞唐叔之封也,箕子曰:『其後必大。』晉其庸可冀乎?姑樹德焉,以待能者。」於是秦始征晉河東,置官司焉。
僖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春,王正月戊申朔,隕石于宋五。是月,六鹢退飛,過宋都。
(經十六·二)三月壬申,公子季友卒。
(經十六·三)夏,四月丙申,鄫季姬卒。
(經十六·四)秋,七月甲子,公孫茲卒。
(經十六·五)冬,十有二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邢侯、曹伯于淮。
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隕石于宋五,隕星也。六鹢退飛,過宋都,風也。周內史叔興聘于宋,宋襄公問焉,曰:「是何祥也?吉兇焉在?」對曰:「今茲魯多大喪,明年齊有亂,君將得諸侯而不終。」退而告人曰:「君失問。是陰陽之事,非吉兇所生也。吉兇由人。吾不敢逆君故也。」
(傳十六·二)夏,齊伐厲,不克,救徐而還。
(傳十六·三)秋,狄侵晉,取狐、廚、受鐸、涉汾及昆都,因晉敗也。
(傳十六·四)王以戎難告于齊。齊徵諸侯而戍周。
(傳十六·五)冬,十一月乙卯,鄭殺子華。
(傳十六·六)十二月,會于淮,謀鄫,且東略也。城鄫,役人病,有夜登丘而呼曰:「齊有亂!」不果城而還。
僖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齊人、徐人伐英氏。(經十七·二)夏,滅項。
(經十七·三)秋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。
(經十七·四)九月,公至自會。
(經十七·五)冬,十有二月乙亥,齊侯小白卒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齊人為徐伐英氏,以報婁林之役也。
(傳十七·二)夏,晉太子圉為質於秦,秦歸河東而妻之。惠公之在梁也,梁伯妻之。梁嬴孕,過期。卜招父與其子卜之。其子曰:「將生一男一女。」招曰:「然。男為人臣,女為人妾。」故名男曰圉,女曰妾。及子圉西質,妾為宦女焉。
(傳十七·三)師滅項。淮之會,公有諸侯之事,未歸,而取項。齊人以為討,而止公。
(傳十七·四)秋,聲姜以公故,會齊侯于卞。九月,公至。書曰「至自會」,猶有諸侯之事焉,且諱之也。
(傳十七·五)齊侯之夫人三,王姬、徐嬴、蔡姬皆無子。齊侯好內,多內寵,內嬖如夫人者六人:長衛姬,生武孟;少衛姬,生惠公;鄭姬,生孝公;葛嬴,生昭公;密姬,生懿公;宋華子,生公子雍。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,以為太子。雍巫有寵於衛共姬,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,亦有寵。公許之立武孟。管仲卒,五公子皆求立。冬十月乙亥,齊桓公卒。易牙入,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,而立公子無虧。孝公奔宋。十二月乙亥,赴。辛巳,夜殯。
僖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春,王正月,宋公、曹伯、衛人、邾人伐齊。
(經十八·二)夏,師救齊。
(經十八·三)五月戊寅,宋師及齊師戰于甗。齊師敗績。
(經十八·四)狄救齊。
(經十八·五)秋,八月丁亥,葬齊桓公。
(經十八·六)冬,邢人、狄人伐衛。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宋襄公以諸侯伐齊。三月,齊人殺無虧。
(傳十八·二)鄭伯始朝于楚。楚子賜之金,既而悔之,與之盟曰:「無以鑄兵!」故以鑄三鍾。
(傳十八·三)齊人將立孝公,不勝四公子之徒,遂與宋人戰。夏,五月,宋敗齊師于甗,立孝公而還。秋,八月,葬齊桓公。
(傳十八·四)冬,邢人、狄人伐衛,圍菟圃。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,曰:「茍能治之,毀請從焉。」眾不可,而後師于訾婁。狄師還。
(傳十八·五)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,命曰新里,秦取之。
僖公(經十九·一)十有九年
春,王三月,宋人執滕子嬰齊。
(經十九·二)夏,六月,宋公、曹人、邾人盟于曹南。
(經十九·三)鄫子會盟于邾。己酉,邾人執鄫子,用之。
(經十九·四)秋,宋人圍曹。
(經十九·五)衛人伐邢。
(經十九·六)冬,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,盟于齊。
(經十九·七)梁亡。
僖公(傳十九·一)十九年,春,遂城而居之。
(傳十九·二)宋人執滕宣公。
(傳十九·三)夏,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,欲以屬東夷。司馬子魚曰:「古者六畜不相為用,小事不用大牲,而況敢用人乎?祭祀以為人也。民,神之主也。用人,其誰饗之?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,義士猶曰薄德,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,又用諸淫昏之鬼,將以求霸,不亦難乎?得死為幸。」
(傳十九·四)秋,衛人伐邢,以報菟圃之役。於是衛大旱,卜有事於山川,不吉。甯莊子曰:「昔周饑,克殷而年豐。今邢方無道,諸侯無伯,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?」從之。師興而雨。
(傳十九·五)宋人圍曹,討不服也。子魚言於宋公曰:「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,軍三旬而不降。退修教而復伐之,因壘而降。《詩》曰:『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』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,而以伐人,若之何?盍姑內省德乎,無闕而後動。」
(傳十九·六)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,以無忘齊桓之德。冬,盟于齊,修桓公之好也。
(傳十九·七)梁亡,不書其主,自取之也。初,梁伯好土功,亟城而弗處。民罷而弗堪,則曰:「某寇將至,乃溝公宮。」曰:「秦將襲我。」民懼而潰,秦遂取梁。
僖公(經二十·一)二十年
春,新作南門。
(經二十·二)夏,郜子來朝。
(經二十·三)五月乙巳,西宮災。
(經二十·四)鄭人入滑。
(經二十·五)秋,齊人、狄人盟于邢。
(經二十·六)冬,楚人伐隨。
(傳二十·一)二十年春,新作南門。書不時也。凡啟塞,從時。
(傳二十·二)滑人叛鄭,而服於衛。夏,鄭公子士、泄堵寇帥師入滑。
(傳二十·三)秋,齊、狄盟于邢,為邢謀衛難也。於是衛方病邢。
(傳二十·四)隨以漢東諸侯叛楚。冬,楚國斗穀於菟帥師伐隨,取成而還。君子曰:「隨之見伐,不量力也。量力而動,其過鮮矣。善敗由己,而由人乎哉?《詩》曰:『豈不夙夜,謂行多露。』」
(傳二十·五)宋襄公欲合諸侯。臧文仲聞之曰:「以欲從人,則可;以人從欲,鮮濟。」
僖公(經二一·一)二十有一年
春,狄侵衛。
(經二一·二)宋人、齊人、楚人盟于鹿上。
(經二一·三)夏,大旱。
(經二一·四)秋,宋公、楚子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于盂。執宋公以伐宋。
(經二一·五)冬,公伐邾。
(經二一·六)楚人使宜申來獻捷。
(經二一·七)十有二月癸醜,公會諸侯盟于薄,釋宋公。
(傳二一·一)二十一年,春,宋人為鹿上之盟,以求諸侯於楚。楚人許之。公子目夷曰:「小國爭盟,禍也。宋其亡乎!幸而後敗。」
(傳二一·二)夏,大旱。公欲焚巫、尫。臧文仲曰:「非旱備也。修城郭、貶食、省用、務穡、勸分,此其務也。巫、尫何為?天欲殺之,則如勿生;若能為旱,焚之滋甚。」公從之。是歲也,饑而不害。
(傳二一·三)秋,諸侯會宋公于盂。子魚曰:「禍其在此乎!君欲已甚,其何以堪之?」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。冬,會于薄以釋之。子魚曰:「禍猶未也,未足以懲君。」
(傳二一·四)任、宿、須句、顓臾,風姓也,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,以服事諸夏。邾人滅須句。須句子來奔,因成風也。成風為之言於公曰:「崇明祀,保小寡,周禮也;蠻夷猾夏,周禍也。若封須句,是崇皞、濟而修祀紓禍也。」
僖公(經二二·一)二十有二年
春,公伐邾,取須句。
(經二二·二)夏,宋公、衛侯、許男、滕子伐鄭。
(經二二·三)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戰于升陘。
(經二二·四)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戰于泓,宋師敗績。
(傳二二·一)二十二年,春,伐邾,取須句,反其君焉,禮也。
(傳二二·二)三月,鄭伯如楚。
(傳二二·三)夏,宋公伐鄭。子魚曰:「所謂禍在此矣。」
(傳二二·四)初,平王之東遷也,辛有適伊川,見被髪而祭於野者,曰:「不及百年,此其戎乎!其禮先亡矣。」秋,秦、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。
(傳二二·五)晉太子圉為質於秦,將逃歸,謂嬴氏曰:「與子歸乎?」對曰:「子,晉太子,而辱於秦。子之欲歸,不亦宜乎?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,以固子也。從子而歸,棄君命也。不敢從,亦不敢言。」遂逃歸。
(傳二二·六)富辰言於王曰:「請召大叔。《詩》曰:『協比其鄰,婚姻孔云。』吾兄弟之不協,焉能怨諸侯之不睦?」王說。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,王召之也。
(傳二二·七)邾人以須句故出師。公卑邾,不設備而禦之。臧文仲曰:「國無小,不可易也。無備,雖眾,不可恃也。《詩》曰:『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。』又曰:『敬之敬之!天惟顯思,命不易哉!』先王之明德,猶無不難也,無不懼也,況我小國乎!君其無謂邾小,蜂蠆有毒,而況國乎!」弗聽。八月丁未,公及邾師戰于升陘,我師敗績。邾人獲公胄,縣諸魚門。
(傳二二·八)楚人伐宋以救鄭。宋公將戰,大司馬固諫曰:「天之棄商久矣,君將興之,弗可赦也已。」弗聽。冬,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戰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濟。司馬曰:「彼眾我寡,及其未既濟也,請擊之。」公曰:「不可。」既濟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「未可。」既陳而後擊之,宋師敗績。公傷股。門官殲焉。
(傳二二·八)國人皆咎公。公曰:「君子不重傷,不禽二毛。古之為軍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雖亡國之餘,不鼓不成列。」子魚曰:「君未知戰,勍敵之人,隘而不列,天贊我也;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猶有懼焉。且今之勍者,皆吾敵也。雖及胡耇,獲則取之,何有於二毛?明恥、教戰,求殺敵也。傷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愛重傷,則如勿傷;愛其二毛,則如服焉。三軍以利用也,金鼓以聲氣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聲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」
(傳二二·九)丙子晨,鄭文夫人羋氏、姜氏勞楚子於柯澤。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。君子曰:「非禮也。婦人送迎不出門,見兄弟不逾閾,戎事不邇女器。」丁丑,楚子入享于鄭,九獻,庭實旅百,加籩豆六品。享畢,夜出,文羋送于軍。取鄭二姬以歸。叔詹曰:「楚王其不沒乎!為禮卒於無別。無別不可謂禮。將何以沒?」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。
僖公(經二三·一)二十有三年
春,齊侯伐宋,圍緡。
(經二三·二)夏,五月庚寅,宋公茲父卒。
(經二三·三)秋,楚人伐陳。
(經二三·四)冬,十有一月,杞子卒。
(傳二三·一)二十三年,春,齊侯伐宋,圍緡,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。
(傳二三·二)夏,五月,宋襄公卒,傷於泓故也。
(傳二三·三)秋,楚成得臣帥師伐陳,討其貳於宋也。遂取焦、夷,城頓而還。子文以為之功,使為令尹。叔伯曰:「子若國何?」對曰:「吾以靖國也。夫有大功而無貴仕,其人能靖者與有幾?」
(傳二三·四)九月,晉惠公卒。懷公立,命無從亡人,期,期而不至,無赦。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,弗召。冬,懷公執狐突,曰:「子來則免。」對曰:「子之能仕,父教之忠,古之制也。策名、委質,貳乃辟也。今臣之子,名在重耳,有年數矣。若又召之,教之貳也。父教子貳,何以事君?刑之不濫,君之明也,臣之愿也。淫刑以逞,誰則無罪?臣聞命矣。」乃殺之。卜偃稱疾不出,曰:「周書有之:『乃大明服。』己則不明,而殺人以逞,不亦難乎?民不見德,而唯戮是聞,其何後之有?」
(傳二三·五)十一月,杞成公卒。書曰「子」,杞夷也。不書名,未同盟也。凡諸侯同盟,死則赴以名,禮也。赴以名,則亦書之,不然則否,辟不敏也。
(傳二三·六)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,晉人伐諸蒲城。蒲城人欲戰,重耳不可,曰:「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,於是乎得人。有人而校,罪莫大焉。吾其奔也。」遂奔狄。從者狐偃、趙衰、顛頡、魏武子、司空季子。狄人伐廧咎如,獲其二女叔隗、季隗,納諸公子。公子取季隗,生伯儵、叔劉,以叔隗妻趙衰,生盾。將適齊,謂季隗曰:「待我二十五年,不來而後嫁。」對曰:「我二十五年矣,又如是而嫁,則就木焉。請待子。」處狄十二年而行。
僖公(傳二三·六)過衛,衛文公不禮焉。出於五鹿,乞食於野人,野人與之塊。公子怒,欲鞭之。子犯曰:「天賜也。」稽首受而載之。及齊,齊桓公妻之,有馬二十乘。公子安之。從者以為不可。將行,謀於桑下。蠶妾在其上,以告姜氏。姜氏殺之,而謂公子曰:「子有四方之志,其聞之者,吾殺之矣。」公子曰:「無之。」姜曰:「行也!懷與安,實敗名。」公子不可。姜與子犯謀,醉而遣之。醒,以戈逐子犯。
(傳二三·六)及曹,曹共公聞其駢脅,欲觀其裸。浴,薄而觀之。僖負羈之妻曰:「吾觀晉公子之從者,皆足以相國。若以相,夫子必反其國。反其國,必得志於諸侯。得志於諸侯,而誅無禮,曹其首也。子盍蚤自貳焉!」乃饋盤飧、飧璧焉。公子受飧反璧。及宋,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。
(傳二三·六)及鄭,鄭文公亦不禮焉。叔詹諫曰:「臣聞天之所啟,人弗及也。晉公子有三焉,天其或者將建諸,君其禮焉!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晉公子,姬出也,而至于今,一也。離外之患,而天不靖晉國,殆將啟之,二也。有三士,足以上人,而從之,三也。晉、鄭同儕,其過子弟固將禮焉,況天之所啟乎!」弗聽。
(傳二三·六)及楚,楚子饗之曰:「公子若反晉國,則何以報不穀?」對曰:「子、女、玉、帛,則君有之;羽、毛、齒、革,則君地生焉。其波及晉國者,君之餘也;其何以報君?」曰:「雖然,何以報我?」對曰:「若以君之靈,得反晉國。晉、楚治兵,遇於中原,其辟君三舍。若不獲命,其左執鞭、弭,右屬櫜、鞬,以與君周旋。」子玉請殺之。楚子曰:「晉公子廣而儉,文而有禮。其從者肅而寬,忠而能力。晉侯無親,外內惡之。吾聞姬姓唐叔之後,其後衰者也,其將由晉公子乎!天將興之,誰能廢之?違天必有大咎。」乃送諸秦。
(傳二三·六)秦伯納女五人,懷嬴與焉。奉匜沃盥,既而揮之。怒,曰:「秦、晉,匹也,何以卑我?」公子懼,降服而囚。他日,公享之。子犯曰:「吾不如衰之文也,請使衰從。」公子賦《河水》。公賦《六月》。趙衰曰:「重耳拜賜!」公子降,拜,稽首,公降一級而辭焉。衰曰:「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,重耳敢不拜?」
僖公(經二四·一)二十有四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二四·二)夏,狄伐鄭。(經二四·三)秋,七月。
(經二四·四)冬,天王出居于鄭。
(經二四·五)晉侯夷吾卒。
(傳二四·一)二十四年,春,王正月,秦伯納之。不書,不告入也。及河,子犯以璧授公子,曰:「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,臣之罪甚多矣,臣猶知之,而況君乎?請由此亡。」公子曰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!」投其璧于河。濟河,圍令狐,入桑泉,取臼衰。二月甲午,晉師軍于廬柳。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。師退,軍于郇。辛丑,狐偃及秦、晉之大夫盟于郇。壬寅,公子入于晉師。丙午,入于曲沃。丁未,朝于武宮。戊申,使殺懷公于高梁。不書,亦不告也。
僖公(傳二四·一)呂郤畏偪,將焚公宮而弒晉侯。寺人披請見。公使讓之,且辭焉,曰:「蒲城之役,君命一宿,女即至。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,女為惠公來求殺餘,命女三宿,女中宿至。雖有君命,何其速也?夫袪猶在。女其行乎!」對曰:「臣謂君之入也,其知之矣。若猶未也,又將及難。君命無二,古之制也。除君之惡,唯力是視。蒲人、狄人,餘何有焉?今君即位,其無蒲、狄乎!齊桓公置射鉤,而使管仲相。君若易之,何辱命焉?行者甚眾,豈唯刑臣?」公見之,以難告。三月,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。己丑晦,公宮火。瑕甥、郤芮不獲公,乃如河上,秦伯誘而殺之。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。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,實紀綱之仆。
(傳二四·一)初,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其出也,竊藏以逃,盡用以求納之。及入,求見。公辭焉以沐。謂仆人曰:「沐則心覆,心覆則圖反,宜吾不得見也。居者為社稷之守,行者為羈紲之仆,其亦可也,何必罪居者?國君而讎匹夫,懼者甚眾矣。」仆人以告,公遽見之。狄人歸季隗于晉,而請其二子。文公妻趙衰,生原同、屏括、樓嬰。趙姬請逆盾與其母,子餘辭。姬曰:「得寵而忘舊,何以使人?必逆之!」固請,許之。來,以盾為才,固請于公,以為嫡子,而使其三子下之;以叔隗為內子,而己下之。
(傳二四·一)晉侯賞從亡者,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推曰:「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內棄之。天未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