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献之(公元344至386年),字子敬,因官司至中书令,故又称"王大令",是王羲之第七子。献之自幼从父学书,后又学张芝。据《晋书·王献之传》记载:"(献之)七八岁时学书,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,叹曰:'此儿后当复有大名。'尝书壁为方丈大字,羲之甚以为能,观者数百人。"由此可见,献之少时已显露出"咄咄逼人"的非凡书法才能,他才高识远,曾劝父"改体",并在王羲之的基础上,创出一种更为妍媚、流便的新书体。世传张芝的"一笔书",晋代仅有献之一人独得其法,这种"非草非行"、风格别具的新体,为他赢得了很高的声誉,宰相谢安曾问他:你的书法比父亲如何?献之自信地说:"故当胜。"当谢安表示不以为然时,他则孤傲地宣称:"世人哪得知?"
从书迹流传看,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王献之的行草书,主要有《鸭头丸帖》、《廿九日帖》、《鹅群帖》、《中秋帖》等。其中《中秋帖》最能见出一泻千里的磅礴气势,其峻快豪健的运笔大异其父中和含蓄的书风,献之注重情感的宣泄,似乎更近于浪漫主义的表现色彩,但也由此遭来贬词。南唐后主认为子敬俱得右军之体,而失于惊急,无蕴藉态度,唐太宗对他的不公允评价更是让他几百年无法翻身。帝王的偏爱,使初唐时就形成扬"大王"、抑"小王"之风,这对后世影响很大。传统审美观历来重中庸平和,献之书风虽精魄超然,神采照人,为时人所喜爱,却只能屈居父后,倍遭到冷落,直到宋以后才重新获得人们的珍视。 |